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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东西湖区吴家山街道综合执法中心领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东)城催告字[2025]第00001号)文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东)城催告字[2025]第00001号)
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