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日至8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城管执法局党组开展了燃气安全专项巡察。11月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区城管执法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迅速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站位,扛起责任。区城管执法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推动燃气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契机,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信心,增强行动自觉。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为组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动和跟踪督办。各科室、单位负责抓好各自任务落实,针对每一个问题形成对应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和佐证材料,按照具体问题整改。
(三)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切实担当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科室,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改时限,对整改工作实行条目式精细管理。
(四)强化督导,全程跟进。对反馈的问题实行挂图作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坚持对账销号制度,针对反馈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好举一反三、同类同改,依照整改方案和时限要求,不折不扣,逐项落实。每周听取各整改责任科室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盘点汇总。
二、整改任务落实完成情况
1.关于未及时传达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及时学习制度。完善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调度机制,及时梳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时调整、安排学习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及时宣贯。二是系统研学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系统研学,对十堰“6.13”、宁夏“6·21”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重点学习,领导班子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分享交流。
2.关于领导机制建立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更新调整专委会成员及职责。印发《关于印发东西湖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对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相应调整。二是加强城镇燃气专委会统筹协调。增设、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规定,对工作会议制度、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隐患排查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内部讲评制度、工作总结上报制度进行单独明确,促进各成员单位职责明晰,信息畅通,形成监管合力。
3.关于未落实燃气领域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燃气执法机制。征集五部门燃气执法相关意见,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镇燃气领域联合执法机制的工作方案》,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消除监管空白,形成全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合力。二是完善案件移送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规定,结合燃气执法工作实际,规范执法程序,制定燃气行政执法案件及案件线索接收、移交制度。三是联合区交通局、区消防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对径河街、柏泉街、新沟镇街、长青街燃气供应点安全生产台账进行抽检。
4.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液化气钢瓶运输监管。约谈液化气企业,会上对燃气运输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同时指导液化气企业开展一次液化气运输排查整治,对工作人员、运输车辆资质,车辆安全运行等情况开展彻底自查;区燃气热力服务中心安排专人每日利用智慧燃气监管平台对各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视频巡查,杜绝使用无危化品运输资质的机动车运输液化气钢瓶行为。二是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局内业务科室开展法律和燃气专业知识培训,加强燃气案件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执法技能。召开液化气企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会,指导液化气企业利用现有月度安全例会,不断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业务知识水平。
5.关于专委会工作总结上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专委会沟通联络机制。更新制作《区城镇燃气专业委员会联络工作小组通讯录》,加强统筹调度,明确专人负责,按时报送信息。二是按时收集各单位工作总结。向各成员单位发送工作提示,提醒成员单位及时报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三是专委会办公室开展自查反思。专委会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组织召开区城镇燃气专委会办公室反思自查会,会议通报了区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意见中专委会办公室督导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对城镇燃气专委会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中存在的问题短板逐一剖析发言,进行深刻自我分析反思。
6.关于协同配合不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马某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资案“回头看”。组织召开区城镇燃气专委会办公室反思自查会,通过制度约束、思想认识,加强专委会办公室自身统筹协调能力,对马某某进行询问笔录,形成自查报告。二是举一反三,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制定燃气行政执法案件及案件线索接收、移交制度,并推动落实向各成员单位主动收集案件线索的工作机制,形成共督共管的监管格局。
7.关于燃气安全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安全培训普及力度。2024年联合各街道及商务、教育、卫健、民政、文旅等相关部门对全区餐饮企业负责人开展燃气安全培训共25场,发放燃气安全宣传资料3120余份,覆盖餐饮企业3423户。二是提升安全宣传深度广度。组织燃气公司结合重大节日,在广场、公园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点宣传,依托天然气安全员、巡线员、送气员等从业人员上门入户宣传培训。三是积极处置居民诉求。我局对市民反馈的燃气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燃气投诉情况深入起底排查分析,对市民不满意诉求逐一进行再调查、再核实、再分析,修正后投诉满意率超95%。
8.关于燃气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行政处罚裁量权运用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执法案件审核流程。在局法规科法制审核基础上,增设综合执法大队法制室审核环节,对案件进行前置审核把关,重点审查办案程序是否合规、裁量权是否适用精准、证据链是否完整无误。二是开展燃气案件法规培训。组织局内业务科室开展法律和燃气专业知识培训,加强燃气案件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执法技能。
9.关于燃气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对跨区经营行为打击不够严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巡查。联合区交通局、区消防大队开展联合检查,对径河街、柏泉街、新沟镇街、长青街燃气供应点经营许可、安全生产、日常经营等安全工作进行抽检;联合长青街综合执法中心抽查长青街物流工业园食堂燃气使用情况;对区委党校食堂及周边餐饮门店燃气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加强跨区联动打击力度。领导带队到孝感市孝南区城管部门进行面对面沟通协调,对东山头储配站相关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实地查看,商讨在违规液化气充装、钢瓶流通等方面给予支持,形成打击合力,共同提升双方在相邻区域的燃气安全监管水平。
10.关于对违法储存钢瓶行为挖掘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执法办案业务培训。多次组织局内业务科室开展法律和燃气专业知识培训,加强燃气案件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执法技能。二是对案件开展深入调查。对三起案件当事人开展询问,形成询问笔录,在案件核实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
11.关于“问题瓶、灶、管、阀”线索未进行溯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监督隐患整改。组织第三方服务公司召开工作调度会,开展园中园燃气隐患回头看,对核查发现的燃气隐患,全部督促整改,同时指导第三方服务公司结合例行巡查,对“园中园”“厂中厂”排查情况进行复核,对智慧燃气平台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二是加大报废液化气钢瓶监管。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液化气钢瓶集中报废活动,监督报废钢瓶送至专业报废企业进行集中压扁报废处置,同时督促液化气企业积极落实废弃液化气钢瓶回收制度,形成闭环处置流程,严禁不符合规定的钢瓶流入市场。
12.关于监督考核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考核机制。完善更新《燃气安全第三方服务考评细则》,健全考核小组,明确考核方式,并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考核制度学习。二是严格落实付款审核机制。每季度向第三方服务机构支付服务费前,将考核结果经局党组研究后,报财务部门备案,将每季度考核结果与每季度燃气安全监管第三方服务费挂钩,促进第三方服务机构提质增效。
13.关于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联合隐患排查。2024年11月以来,联合教育、卫健、商务、民政、市场、供销联社等部门、各街道、企业,对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废品回收站及餐饮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燃气安全排查4048次,发现隐患490处,隐患整改率100%。二是组织发放安全宣传资料。指导各街道向属地餐饮场所、废品回收站发放张贴《致市民一封信》和燃气安全宣传单,公布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市民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举报。三是对相关案件进行积极处置。根据职责分工,立即行动,对当事人进行燃气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移送线索至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对回收废弃液化气钢瓶进行安全合法暂扣,对相关片区组长履职不到位问题移送线索至区纪委监委进行处理。
14.关于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进行隐患整改复核。开展“厂中厂”、“园中园”和武汉市智慧燃气平台燃气安全隐患复核排查,共计核查53处燃气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组织第三方公司召开工作协调会,传达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导服务公司对前期发现的隐患进行抽查复核,并督促进一步加大两会、两节期间的燃气安全巡查力度。
15.关于重难点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位部署调度。区领导组织召开全区城镇燃气“问题管网”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再次组织学习《东西湖区加快推动“瓶改管”工作实施方案》,对前期工作进行讲评,对工作进展再调度,工作责任再压实,推动“问题管网”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二是深入一线推进。领导带队包街道领办、督办,深入一线“带件”下沉,现场办公,全面指导协调各街道高质量完成瓶改管工作。截至目前,完成居民用户“瓶改管”5022户(市级任务4494户);完成餐饮用户“瓶改管”426户(市级任务372户),市、区两级目标双双超额完成。
16.关于文书制作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更正文书相关问题。文书中问题已联系系统运维人员及时修改,已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2024年79起一般程序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类似情形。
17.关于查处燃气企业违法行为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落实整改要求。根据纪委监察建议,因处罚主体不适格,已撤销相关处罚,严格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第四十六条,对燃气公司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相关责任人已问责处理。
18.关于对液化气企业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开展液化气企业开展液化气运输安全自查。重点对车辆驾驶人、运输车辆类型、车况是否良好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填写《东西湖区液化石油气钢瓶运输车辆自查表》,禁止各供应站点使用不符合危运车辆标准的车辆运输液化石油气钢瓶。二是加大站点巡查监管力度。联合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对全区30家液化气站点每月覆盖检查一次;指导企业12月份开展一次站点自查全覆盖,切实压实各站点负责人责任;安排专人利用燃气智慧平台每日对各站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巡查,全方位、立体化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19.关于“智慧燃气安全监管平台”未充分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智慧平台监管力度。制定《东西湖区智慧燃气监管平台管理使用细则》,并安排专人每日通过智慧燃气监管平台对在线监控视频进行检查并填写《智慧燃气监管平台检查记录表》,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督办整改,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调整液化气站点监控角度。组织平台运维公司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召开东西湖区智慧燃气平台巡察整改推进会,指导运维公司对全部视频监控角度进行逐一复查,存在盲区的立即调试,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站点监控角度调试。
20.关于对瓶装气充装智能化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液化气“8+1”监管力度。对各液化气供应站闭环管理落实周通报制度,对满瓶收发与空瓶收发完成率未达到98%的供应点进行监督指导,并将闭环落实情况与经营许可证核发挂钩,倒逼扫码闭环落实到位,11月以来,已开展瓶装气供应点收发情况通报12次。二是完善企业自身闭环管理培训。指导液化气企业在月度安全例会进行闭环管理再教育,对各液化气供应站点负责人严格落实“8+1”闭环管理。
21.关于对瓶装气全流程扫码和随瓶检查工作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液化气“8+1”闭环监管。对液化气企业开展警示约谈,指导液化气企业在月度安全例会进行闭环管理再教育,指导各液化气供应站点负责人严格落实“8+1”闭环管理。对各液化气供应站闭环管理采取周通报制度,对满瓶收发与空瓶收发完成率未达到98%的供应点进行监督指导,并将闭环落实情况与经营许可证核发挂钩,倒逼扫码闭环落实到位。二是实施站点退出机制。目前东山街、径河街二级站成功投入运营,关停周边的7家三级供应站,相关从业人员并入新建二级站,由液化气企业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切实推动液化石油气市场资源优化整合升级。
22.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够清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指导企业明确责任主体。约谈燃气公司,指导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已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液化气储配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三级站点进行许可证变更,进一步明确各液化气供应站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23.关于对企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管理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管理液化气供应账号。目前已将多余账号向市级申请关闭,仅保留一个账号用于向大型企业直配供气,满足企业生产用气需求。二是严格压实“8+1”闭环监管。指导液化气企业在月度安全例会进行闭环管理再教育,指导各液化气供应站点负责人严格落实“8+1”闭环管理。
24.关于对站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管理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站点监管力度。联合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对全区30家液化气站点每月覆盖检查一次,同时指导企业开展一次站点自查全覆盖,切实压实各站点负责人责任,智慧监控平台每日对监控进行随机巡查,全方位、立体化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对液化气企业隐患整改不到位、未建立用户实名制档案、未落实入户安检责任及送气工违法违规配送等各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25.关于监督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应急管理监管力度。领导带队到液化气企业柏泉储配站开展多次应急抢险装备实地检查,对照《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城镇燃气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的通知》中液化石油气应急处置站点的建设标准,逐一核对物资配备情况,对应急救援队伍的规章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企业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26.关于对企业安全生产费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液化气企业柏泉储配站统一内部安全管理工作,针对东西湖区燃气形势和燃气用户分布特点,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二是加强应急能力监管。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到液化气企业储配站开展充气枪脱口泄漏事故救援应急抢险演练,并对应急抢险装备配备情况开展实地检查,确保人员、物资、演练到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坚持政治引领,保障决策部署落地生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安全生产和燃气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瓶改管”和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工作,进一步守牢城镇燃气安全底线。
(二)突出重点难点,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结合监管执法,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构建完善监管体系。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树牢安全生产底线意识,持续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联合各部门、各街道全力以赴抓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坚持常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结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大对新建机制的成果运用,倒查机制缺项短板,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全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合力,进一步推动城镇燃气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080812 ;邮政地址:东西湖区田园街562号;邮编:430040。
中共东西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