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领导全区共青团组织的工作。受党的委托领导区少先队工作,承担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区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指导中心、区青年联合会等机构的日常工作。
2.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
3.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参与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指导社区团的各项工作。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5.引导青年创业就业。培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推进农村科技进步。提高企业青年文化技术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6.树立青年标兵,开展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着力提高各行各业青年生产技能。
7.改革完善青年社团组织机制,发挥共青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核心作用。
8.建立完善基层团的工作评价机制;加强团干部的协管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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