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 武民政[2020]15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市民政局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8-14 发布日期 2020-08-16

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6 09:10 字号:[ ]

各区民政局,局机关相关处室,市低保中心:

《全市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工作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武汉市民政局

2020年8月13日

全市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深化“四办”改革,探索推进民政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工作,打造便捷高效的民政政务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办事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 “四办”改革总体要求,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再造办事流程,深化数据互认共享,让企业群众能够跨层级、跨区域办事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充分吸收标杆城市最优做法,对“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事项逐项制定服务指南、优化办事流程、明确审查要点以及案卷流转和归档方式,形成全市统一的业务办理标准。(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市低保中心)

(二)升级完善平台功能。积极争取省民政厅支持,推动使用的国家、省级垂管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深度对接,加快消除信息孤岛,推进办件信息跨区域、跨层级流转。(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市低保中心)

(三)深化数据共享应用。加快推进业务系统与市电子证照库对接,打通数据核验互认通道,推动实现证照信息自动关联获取、线下办事免交实体证照。全面提升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为“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办成事”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市低保中心)

(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依托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进自建业务系统与省统一受理平台深度对接,实现线上线下数据同源、服务同源、功能互补、无缝衔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市低保中心)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事项清单(2020年8月15日前)。对标先进城市,结合民政业务,梳理制定公布全市民政系统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

(二)制定服务指南(2020年8月16日-9月30日)。对“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事项逐项制定服务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

(三)全面推进实施(2020年10月-11月)。认真实施公布的“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事项,优化再造办事流程,深化数据互认共享,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确保“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办成事”事项在各级政务服务窗口落地落实。

(四)总结巩固提升(2020年12月)。总结“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运行情况及经验做法,完善机制建设,强化制度保障,推动更多事项实现“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办成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工作,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举措、进度安排,并抓好推进落实,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快推进落实。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市、区民政部门是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的责任主体。各区、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要求,坚持一流标准,统筹各方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吸收标杆城市最优做法,优化办理流程和服务指南,做好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对接升级改造,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工作宣传,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发布“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清单和宣传资料,在街道、社区服务窗口放置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确保改革工作知晓度。

附件:1.全市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清单

2.全市民政政务服务事项“一张身份证办成事”清单

扫码查看手机版

关联 解读

关联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 武民政[2020]15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市民政局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8-14
发布日期 2020-08-16

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6 09:10

各区民政局,局机关相关处室,市低保中心:

《全市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工作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武汉市民政局

2020年8月13日

全市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深化“四办”改革,探索推进民政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工作,打造便捷高效的民政政务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办事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 “四办”改革总体要求,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再造办事流程,深化数据互认共享,让企业群众能够跨层级、跨区域办事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充分吸收标杆城市最优做法,对“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事项逐项制定服务指南、优化办事流程、明确审查要点以及案卷流转和归档方式,形成全市统一的业务办理标准。(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市低保中心)

(二)升级完善平台功能。积极争取省民政厅支持,推动使用的国家、省级垂管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深度对接,加快消除信息孤岛,推进办件信息跨区域、跨层级流转。(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市低保中心)

(三)深化数据共享应用。加快推进业务系统与市电子证照库对接,打通数据核验互认通道,推动实现证照信息自动关联获取、线下办事免交实体证照。全面提升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为“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办成事”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市低保中心)

(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依托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进自建业务系统与省统一受理平台深度对接,实现线上线下数据同源、服务同源、功能互补、无缝衔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市低保中心)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事项清单(2020年8月15日前)。对标先进城市,结合民政业务,梳理制定公布全市民政系统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

(二)制定服务指南(2020年8月16日-9月30日)。对“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事项逐项制定服务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

(三)全面推进实施(2020年10月-11月)。认真实施公布的“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事项,优化再造办事流程,深化数据互认共享,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确保“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办成事”事项在各级政务服务窗口落地落实。

(四)总结巩固提升(2020年12月)。总结“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运行情况及经验做法,完善机制建设,强化制度保障,推动更多事项实现“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办成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工作,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举措、进度安排,并抓好推进落实,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快推进落实。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市、区民政部门是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的责任主体。各区、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要求,坚持一流标准,统筹各方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吸收标杆城市最优做法,优化办理流程和服务指南,做好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对接升级改造,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工作宣传,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发布“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清单和宣传资料,在街道、社区服务窗口放置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确保改革工作知晓度。

附件:1.全市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清单

2.全市民政政务服务事项“一张身份证办成事”清单

关联 解读

关联附件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