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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民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4-02-28 16:54 来源: 区民政局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机构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啤砖路51号台商大厦23楼

电话: 027-83250585;027-83898487

工作时间: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一)负责起草民政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民政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区级登记和无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四)落实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五)执行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组织实施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区级和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七)负责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八)负责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监督殡葬单位落实相关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负责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一)负责落实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组织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全区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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