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0〕19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8-07 发布日期 2020-08-09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西湖区深入开展消费 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9 09:25 访问: 作者:   字号:[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西湖区深入开展消费

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各产业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东西湖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东西湖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

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0〕66号)精神,加强与贫困地区产销对接,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扩大扶贫产品和服务消费,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帮助贫困群体持续增收,切实推动精准脱贫,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围绕助贫益贫效益发挥,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倡导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拓展扶贫产品和服务消费渠道,推动美丽乡村旅游发展,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工作

(一)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1.推动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列为驻村帮扶工作内容。区扶贫办和区财政局做好预算单位培训指导工作,负责对预算单位采购支持消费扶贫工作情况跟踪督办,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各预算单位在完成省市规定预留比例采购任务前提下,优先采购东西湖区或东西湖区对口支援帮扶的贫困地区的扶贫产品。鼓励工会按照有关规定利用工会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活动,落实我区2020年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增加资金标准部分的采购政策。区供销联社负责搭建扶贫产品展示平台,联系各类电商平台帮助销售我区认定的扶贫产品,探索解决产品流通和销售的问题。(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办、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区供销联社,各驻村帮扶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含常青花园社管办,下同))

2.激发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消费扶贫。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百企帮百村”“社村结对”等扶贫行动,鼓励引导企业对接武汉市贫困地区,通过在当地流转贫困户土地、吸收贫困户就业、签订供销协议等多种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结盟,达到带贫益贫效果。(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办、区工商联、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3.促进贫困劳动力劳务消费。加强贫困劳动力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举办招聘活动,动员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扶贫开发办,各街道办事处)

(二)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

1.完善扶贫农产品供应体系。开展扶贫农产品进机关、进市场、进学校、进社区、进食堂。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和贫困地区农村合作社、贫困农户开展产销对接。鼓励供销合作社、电商和商贸流通企业在对口帮扶的贫困地区建设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建立从产地到餐桌的物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扶贫开发办、区供销联社,各街道办事处)

2.继续推进扶贫产品认定。引导扶贫产品入驻各级电商平台,在市级统一部署下,有计划开展扶贫产品及供应商认定与监管。协助上级在有条件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大型社区设立扶贫产品专区,开展扶贫产品展销活动。联系各类国家、省、市认定的扶贫产品销售平台,推动扶贫产品与消费主体供需精准对接。组织有条件的街道参与扶贫产品公益直播。(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供销联社、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3.加快流通服务网点建设。按照区、街、大队(社区)三级网络架构和“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推进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引导和扶持扶贫示范企业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基地建设,整合产地物流设施资源,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农产品溯源体系和冷链体系。(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供销联社,各街道办事处)

4.鼓励生产基地认领订销。创新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理念,倡导党政机关干部、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城市人群到农产品产地,认领贫困群众土地、经济林、养殖等“种养+”项目,体验消费扶贫,实现爱心消费与贫困群众脱贫需求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开发办,各街道办事处)

(三)提升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

1.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突出地方标准,完善覆盖全产业链的标准体系。鼓励和引导农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品种改良,培育和研发一批优质、高产、快繁新品种。深入开展农业领域标准化示范园创建。实施农产品品质质量安全对标行动,制定满足特色区域、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的地方标准,推进特色区域区位优势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各街道办事处)

2.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打造示范农民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农产品主产区集中,支持主产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和主食加工园区,支持农产品就地初加工,做大做强产业规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各街道办事处)

3.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引导符合要求的企业、合作社主动申请农产品、扶贫产品认证,加快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培育认证“二品一标”农产品,积极组织企业走出去,做好品牌宣传推介,不断提升东西湖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实施农业质量提升行动。用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持续巩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强力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1.加强乡村旅游规划。因地制宜,挖掘特色。支持乡村旅游规划单位、旅游企业在乡村旅游规划、产品策划、运营管理、旅游商品研发、品牌宣传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撑和专业指导。(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2.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支持大型旅游企业与有旅游资源的街道、大队(社区)对接,开展观光农业、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健康养生等项目建设。大力挖掘农村能工巧匠,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支持组建和乡村旅游协会、旅游民宿协会发展,推进旅游民宿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打造旅游民宿集聚区。培育发展一批特色化、多样化、差异化乡村旅游精品,打造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扶贫开发办,各街道办事处)

3.开展美丽乡村旅游推介。采取媒体宣传、品牌推介、消费者体验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开展送戏下乡、民俗节庆表演等乡村文化旅游节等相关主题活动。借力各类文化旅游活动,推介乡村休闲游景点、景区路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模式,利用省、市旅游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景区官方网站、旅游企业网站等设置乡村休闲游专栏。依托电商载体,开展乡村休闲游宣传,提升旅游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消费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要充分发挥驻村帮扶队伍作用,组织实施好消费扶贫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好上级促进消费扶贫的各项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统筹整合相关政策和资金,对涉农企业在融资、用地、就业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倾斜,重点支持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相关消费扶贫项目建设。

(三)加强宣传引导。鼓励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知名网站等媒体,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推广扶贫产品和服务,选推一批优秀的消费扶贫公益广告和特色农产品宣传专题片。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选树一批好的单位、企业、合作社、贫困户进行宣传激励,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促落实。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督导,推动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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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0〕19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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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西湖区深入开展消费 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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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西湖区深入开展消费

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各产业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东西湖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东西湖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

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0〕66号)精神,加强与贫困地区产销对接,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扩大扶贫产品和服务消费,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帮助贫困群体持续增收,切实推动精准脱贫,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围绕助贫益贫效益发挥,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倡导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拓展扶贫产品和服务消费渠道,推动美丽乡村旅游发展,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工作

(一)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1.推动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列为驻村帮扶工作内容。区扶贫办和区财政局做好预算单位培训指导工作,负责对预算单位采购支持消费扶贫工作情况跟踪督办,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各预算单位在完成省市规定预留比例采购任务前提下,优先采购东西湖区或东西湖区对口支援帮扶的贫困地区的扶贫产品。鼓励工会按照有关规定利用工会组织开展消费扶贫活动,落实我区2020年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增加资金标准部分的采购政策。区供销联社负责搭建扶贫产品展示平台,联系各类电商平台帮助销售我区认定的扶贫产品,探索解决产品流通和销售的问题。(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办、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区供销联社,各驻村帮扶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含常青花园社管办,下同))

2.激发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消费扶贫。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将消费扶贫纳入“百企帮百村”“社村结对”等扶贫行动,鼓励引导企业对接武汉市贫困地区,通过在当地流转贫困户土地、吸收贫困户就业、签订供销协议等多种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结盟,达到带贫益贫效果。(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办、区工商联、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3.促进贫困劳动力劳务消费。加强贫困劳动力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举办招聘活动,动员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扶贫开发办,各街道办事处)

(二)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

1.完善扶贫农产品供应体系。开展扶贫农产品进机关、进市场、进学校、进社区、进食堂。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和贫困地区农村合作社、贫困农户开展产销对接。鼓励供销合作社、电商和商贸流通企业在对口帮扶的贫困地区建设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建立从产地到餐桌的物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扶贫开发办、区供销联社,各街道办事处)

2.继续推进扶贫产品认定。引导扶贫产品入驻各级电商平台,在市级统一部署下,有计划开展扶贫产品及供应商认定与监管。协助上级在有条件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大型社区设立扶贫产品专区,开展扶贫产品展销活动。联系各类国家、省、市认定的扶贫产品销售平台,推动扶贫产品与消费主体供需精准对接。组织有条件的街道参与扶贫产品公益直播。(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供销联社、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3.加快流通服务网点建设。按照区、街、大队(社区)三级网络架构和“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推进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引导和扶持扶贫示范企业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基地建设,整合产地物流设施资源,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农产品溯源体系和冷链体系。(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供销联社,各街道办事处)

4.鼓励生产基地认领订销。创新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理念,倡导党政机关干部、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城市人群到农产品产地,认领贫困群众土地、经济林、养殖等“种养+”项目,体验消费扶贫,实现爱心消费与贫困群众脱贫需求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开发办,各街道办事处)

(三)提升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

1.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突出地方标准,完善覆盖全产业链的标准体系。鼓励和引导农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品种改良,培育和研发一批优质、高产、快繁新品种。深入开展农业领域标准化示范园创建。实施农产品品质质量安全对标行动,制定满足特色区域、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的地方标准,推进特色区域区位优势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各街道办事处)

2.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打造示范农民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农产品主产区集中,支持主产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和主食加工园区,支持农产品就地初加工,做大做强产业规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各街道办事处)

3.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引导符合要求的企业、合作社主动申请农产品、扶贫产品认证,加快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培育认证“二品一标”农产品,积极组织企业走出去,做好品牌宣传推介,不断提升东西湖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实施农业质量提升行动。用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持续巩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强力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1.加强乡村旅游规划。因地制宜,挖掘特色。支持乡村旅游规划单位、旅游企业在乡村旅游规划、产品策划、运营管理、旅游商品研发、品牌宣传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撑和专业指导。(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2.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支持大型旅游企业与有旅游资源的街道、大队(社区)对接,开展观光农业、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健康养生等项目建设。大力挖掘农村能工巧匠,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支持组建和乡村旅游协会、旅游民宿协会发展,推进旅游民宿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打造旅游民宿集聚区。培育发展一批特色化、多样化、差异化乡村旅游精品,打造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扶贫开发办,各街道办事处)

3.开展美丽乡村旅游推介。采取媒体宣传、品牌推介、消费者体验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开展送戏下乡、民俗节庆表演等乡村文化旅游节等相关主题活动。借力各类文化旅游活动,推介乡村休闲游景点、景区路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模式,利用省、市旅游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景区官方网站、旅游企业网站等设置乡村休闲游专栏。依托电商载体,开展乡村休闲游宣传,提升旅游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消费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要充分发挥驻村帮扶队伍作用,组织实施好消费扶贫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好上级促进消费扶贫的各项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统筹整合相关政策和资金,对涉农企业在融资、用地、就业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倾斜,重点支持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相关消费扶贫项目建设。

(三)加强宣传引导。鼓励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知名网站等媒体,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推广扶贫产品和服务,选推一批优秀的消费扶贫公益广告和特色农产品宣传专题片。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选树一批好的单位、企业、合作社、贫困户进行宣传激励,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促落实。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督导,推动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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