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则和意见,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2、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组织部门抓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3、督促检查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协同有关部门解决老干部的实际问题。
4、组织和指导老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5、加强调查研究,搞好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老干部工作,反映情况,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6、做好区级离退休干部和休干支部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并对区管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7、负责部分老干部的易地安置工作;负责审核和办理老干部的荣誉证、入园(官)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医疗保健的落实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老干部的丧葬和抚恤工作。
9、做好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和协调老干部信访中的重在问题。
10、组织和指导全区老干部开展各类活动,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西湖区老干部局(部门)由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东西湖区老干部局 (部门)总编制人数8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人)。在职实有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546.0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546.02 万元,事业收入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万元,其他收入万元;上年结转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46.0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74.9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2.4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 7.8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0.72 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 546.02 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 170.22万元,增长 31 %,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171.06 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 9.04 万元,增加 5 %,主要原因是:增加物业节日补助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83.85 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 13.89 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73.32万元。
(二)项目支出 374.96 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 70.8 万元,增长 18 %,主要原因是:1、老干部人数逐年递增,需扩充活动经费;2、年龄增大、体弱多病、生病住院频繁,需上门慰问看望经费;3、物价翻倍增长,原有预算已不能满足需求。其中:
1.老干事业费 项目 27 万元。
2.区级老干部慰问费 项目 34.8 万元。
3. “四就近”工作经费 项目 6 万元。
4.区级老干部活动费 项目 20 万元。
5.困难企业离休干部春节慰问费 项目 15 万元。
6.全区特困离退休遗属及老干部帮扶费 项目 1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