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部门及其职责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宏观指导、规划编制和统筹协调等工作。
2.组织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和区委巡察机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规划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等工作。
3.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扶贫等有关专项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工作。
4.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工作。
5.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理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含党的关系在我区的市属在区单位)领导班子、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等对监督检查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相关工作。
6.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负责审理全区各党组织、各纪检监察组织报批或备案的违反党纪的案件等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有关案件的审查、复审工作。
7.案件监督管理室(审查调查协调指挥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综合负责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监督工作;组织对相关案件实施交办、提级办理和指定异地管辖等案件办理过程监督、组织协调、督促相关工作。
(二)直属单位:东西湖区纪委监委综合服务保障中心
(三)派出机构
1.东西湖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
2.东西湖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
3.东西湖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
4.东西湖区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
5.东西湖区监察委员会派出吴家山街道监察室
6.东西湖区监察委员会派出慈惠街道监察室
7.东西湖区监察委员会派出长青街道监察室
8.东西湖区监察委员会派出走马岭街道监察室
9.东西湖区监察委员会派出新沟镇街道监察室
10.东西湖区监察委员会派出径河街道监察室
11.东西湖区监察委员会派出金银湖街道监察室
12.东西湖区监察委员会派出将军路街道监察室
13.东西湖区监察委员会派出辛安渡街道监察室
14.东西湖区监察委员会派出东山街道监察室
15.东西湖区监察委员会派出柏泉街道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