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政办〔2016〕30号文,关于做好2017年区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现将东西湖区残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农村残疾人种植业生产、智力残疾人托养、精神残疾人托养、用品用具供应、兴建残疾人综合设施服务平台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六)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政策和规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七)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八)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残疾人盲协等五大专门协会)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1、 内设机构及干部职数情况
内设办公室1个,下设2个事业单位:东西湖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东西湖区阳光家园托养院。干部职数5个。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事业编4人。事业正科2人,事业副科1人,科员1人。
2、 编制情况
行政编2个,事业编4个。
(二)人员情况
截止2016年8月底止,机关在职实有人数2人,离退休4人,财政统发工资人数11人(其中退休5人)。
(三)车辆情况
截止2016年8月底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0 台。
(四)办公用房情况
东西湖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地址位于长青街七雄南路8号海峡创业城9楼,所属单位办公用房、康复中心面积共计2382平方米。
(五)东西湖区残疾人联合会法人代表为肖建红,财务负责人为蔡敢生,部门预算编制人员为陈芳鑫,联系电话:83386221。
三、2017年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1、实施“强基育人”工程,落实基层组织建设;
2、建立考评机制,实施对街乡镇残联年度绩效考核;
3、上级领导批示件,事业统计、财务等统计报表,综合材料按期办结率100%;
4、市残联网站信息登载篇数24篇;
5、上级部门和领导信访交办件结案率100%;
6、残疾人集访、非访(赴京、赴省、赴市)分管理领导到位率、劝返率100%;
7、《中国残疾人》、《三月风》两刊年度征订任务10份;
8、组织参加武汉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开展“全国残疾人文化活动周暨武汉市第三届残疾人艺术节”活动;
9、为残疾人提供重点项目康复服务;
10、完成全国阳光家园示范区创建工作任务;
11、为严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购买居家服务55人;
12、残疾人社区及城乡结合部就业15人;
13、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260人;
14、建设区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15、控制残疾人赴京非正常上访1-2人,赴省非正常上访的为残疾人总数的0.5/10000;
16、完成残疾人就业保障征收任务2000万元;
17、三级成年智力、精神残疾人单独施保(政府办实事);
18、为1000名耳聋、智障、孤独症、脑瘫等儿童提供专业康复训练补贴(政府办实事)
19、为1168名下肢残疾人、视力残疾人办理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公汽普、专线、电车、轮渡及轻轨、地铁)车、船电子IC卡。
四、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17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战略部署,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下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全面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财税政策措施,发挥好财政分配与再分配的关键作用;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政府预算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绩效,深化预算公开,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编制原则
1、合法真实原则。预算编制要根据新《预算法》的规定和要求,充分体现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收入预算的编制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的要求,确保收入增长与客观税源情况相适应;支出预算的编制要符合政府宏观调控目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部门履行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政府财力相适应。部门预算编制要科学、真实、准确、全面反映本部门收支情况。
2、改革创新原则。财政财务管理要遵循改革创新,科学完整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对经济走势的预研预测预判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整合使用各类财政扶持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在产业升级中的引导作用。
3、绩效优先原则。进一步树立“用钱讲绩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统筹兼顾原则。按照“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和统筹安排、保障重点的要求,积极整合财政资金,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在兼顾一般支出的同时,优先保证重点支出和应急支出的需要,积极平衡有限财力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
5、科学规范原则。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功能分类,建立项目支出标准,加强部门预算“基础数据精细化、定额管理标准化、监督监管透明化”的建设。通过加强对预算单位支出执行率和规范度的考核,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加强对项目效益情况和执行进度的分析预测,切实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6、厉行节约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五、2017年预算收支安排
(一)2017年预算总收入 308.17万元。其中:预算内收入 308.17万元。
(二)2017年预算总支出308.17万元。收支安排平衡。
在当年的预算总收入中,财政预算拨款 308.17万元。
在预算总支出中,具体安排如下:
1、人员经费支出 138.4万元。
其中:(1)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8.68万元;
(2)在职人员津补贴(含绩效工资)及奖金(另含住房补贴、个人医疗补助以及物业补贴 )44.05万元;
(3)社会保障缴费(另住房公积金)30.84万元;
(4)离退休人员经费(另含离退休住房补贴、个人医疗补助和物业补贴以及年终奖金)44.83 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 10 万元。
其中:(1)办公费 2.4 万元;
(2)邮电1万元;
(3)差旅费 2 万元;
(4)会议费1万元;
(5)公务接待费 1.6 万元;
(6)福利费0.53万元;
(7)培训费0.32万元;
(8)工会经费0.73万元;
(9)其他交通费0.22万元。
3、专项经费支出 159.86万元。
其中:(1)残疾人康复114.28万元
(2)其他残疾人事业45.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