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二期京东方片工业组团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说明

发布时间:2024-11-19 15:40 来源:柏泉街   作者: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有关规定,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意见与建议将在规划完善和实施过程中予以足够的重视。

2024年9月26日在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由于《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二期(硚孝高速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优化方案》和《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二期涉及肖家教等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绿线调整方案》的调整,导致园区泥达湖周边用地范围和类型发生了变化,本规划结合上位规划和泥达湖“三线一路”保护规划对规划范围进行了完善,优化调整了工业用地、绿地等范围,现重新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您可以通过信件、E-mail、电话、传真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您可以通过信件、E-mail、电话、传真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本网页附件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公众对规划建设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公众范围包括受项目影响并直接涉及环境权益的有关单位、专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本网页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打印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相关公众意见表递送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单位或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五、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柏泉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曹硕

联系方式:13387638385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区域评估机构名称: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海尔国际广场8号楼15F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027-65681136

邮箱:gimbol@gimbol.cn

六、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您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信件、邮件、电话等形式反映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单位或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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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二期京东方片工业组团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说明

发布时间:2024-11-19 15:40

来源:柏泉街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有关规定,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意见与建议将在规划完善和实施过程中予以足够的重视。

2024年9月26日在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由于《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二期(硚孝高速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优化方案》和《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二期涉及肖家教等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绿线调整方案》的调整,导致园区泥达湖周边用地范围和类型发生了变化,本规划结合上位规划和泥达湖“三线一路”保护规划对规划范围进行了完善,优化调整了工业用地、绿地等范围,现重新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您可以通过信件、E-mail、电话、传真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您可以通过信件、E-mail、电话、传真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本网页附件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公众对规划建设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公众范围包括受项目影响并直接涉及环境权益的有关单位、专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本网页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打印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相关公众意见表递送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单位或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五、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柏泉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曹硕

联系方式:13387638385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区域评估机构名称: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海尔国际广场8号楼15F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027-65681136

邮箱:gimbol@gimbol.cn

六、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您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信件、邮件、电话等形式反映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单位或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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