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水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机关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水务领域良好营商环境,我局根据《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对2018——2021年制发和《市水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武汉市水务局规范性文件的通告》(武水〔2018〕147号)确认继续有效的武汉市水务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截至2021年7月30日,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中:3件继续有效(其中1件2021年8月10日失效)(详见附表),2件失效,另有1件待生效(《市水务局关于重新公布《武汉市水平衡测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自2021年8月10日起施行)。
附件:
武汉市水务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