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常青花园社管办社会事务办:
依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函〔2025〕9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特殊闲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工作提示》等要求,为圆满完成我区2025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全区采取政府补贴方式实施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不少于60户,各街道(社管办)要根据任务分解计划,认真摸排辖区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情况,按要求确定服务对象名单。
二、改造补贴范围
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优先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等经济困难人群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优抚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其次可从辖区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高龄、失能等困难老年人中摸排确定改造对象。
三、改造补贴标准
区政府补贴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优先落实8个基础项目,对于基础项目中无法落地或不符合改造对象需求的,经征求改造对象本人意见后,从《武汉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明确的22个可选项目中进行适当调整,一并纳入政府补贴改造范围。原则上平均每户补贴标准不低于3000元(单户改造标准应不低于2000元)。同时,各街道(社管办)可积极引导有条件和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家庭,自主付费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纳入了省民生项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责任事项,各街道(社管办)要高度重视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工作统筹协调、组织谋划,形成推进合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改造任务按期完成。
(二)明确进度安排。根据年度适老化改造工作计划,全区计划于2月底前确定改造对象,3月底前确定施工、验收单位和改造对象家庭施工方案,并全面启动建设,力争10月中旬完成适老化改造施工和竣工验收,请各街道(社管办)务必于2月28日前提交摸排确定的对象名单。
(三)加强监管检查。适老化改造申报要依托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和武汉养老APP,按照居家适老化改造的流程及相关规范要求,强化适老化改造全过程监管。改造对象长期居住的公租房、廉租房可纳入改造范围。残联部门组织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家庭,及参加过政府补贴的适老化改造和家庭床位等建项目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东西湖区民政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