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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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5 08:55 来源:长青街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长青街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范围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


机关信息机关简介1.本单位机构职能目录(工作职能、机构设置);
     2.本单位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发布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3.《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第七条:(七)政府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
全社会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全社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分年度公开本级政府汇总后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社会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汇总本行政机关上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以及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全社会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汇总本行政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包括行政执法主体概况、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等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地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全社会
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全社会
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发布本单位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社会
通知公告非政策类的通知公告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社会
政策解读重点工作部署安排、政策文件、落实办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社会
处罚/强制依据、条件、程序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社会
许可/服务依据、条件、程序事项名称、事项类别、使用范围、审批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联系电话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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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信息机关简介1.本单位机构职能目录(工作职能、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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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发布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3.《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第七条:(七)政府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
全社会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全社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分年度公开本级政府汇总后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社会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汇总本行政机关上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以及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全社会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汇总本行政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包括行政执法主体概况、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等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地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全社会
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全社会
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发布本单位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社会
通知公告非政策类的通知公告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社会
政策解读重点工作部署安排、政策文件、落实办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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