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街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范围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
机关信息 | 机关简介 | 1.本部门机构职能目录(工作职能、机构设置); 2.本部门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发布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3.《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第七条:(七)政府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 | 全社会 | |
机关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1.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本年度预算、报表及说明等; 2.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决算:上年度决算、报表及说明等; 3.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及说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表及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全社会 | |
机关信息 | 政府采购实施情况 | 政府集中采购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 全社会 | |
机关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 全社会 | |
机关信息 | 权责清单 | 权责清单及调整情况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 | 全社会 | |
机关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分年度公开本级政府汇总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全社会 |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集中发布本单位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全社会 | |
政策文件 | 相关文件 | 其他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全社会 | |
政策文件 | 通知公告 | 非政策类的通知公告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全社会 | |
政策文件 | 规划信息 | 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各类规划计划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全社会 |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重点工作部署安排、政策文件、落实办法解读。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政府网站发布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应发布由文件制发部门、牵头或起草部门提供的解读材料,通过发布各种形式的解读、评论、专访,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 全社会 | |
政务督查 | 督促检查政务工作的进展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全社会 |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 全社会 | |||
行政执法年度报告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地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 全社会 | |||
处罚/强制 | 依据、条件、程序 | 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全社会 | |
许可/服务 | 依据、条件、程序 | 事项名称、事项类别、使用范围、审批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联系电话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全社会 | |
回应关切 | 发布准确信息、有效回应关切、消除误解、澄清疑虑、辟谣信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程序及时发布由相关回应主体提供的回应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邀请相关业务部门作出权威、正面的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发布相关部门辟谣信息,回应信息要主动向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推送,扩大传播范围,增强互动效果。 | 全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