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农村村民建房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大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农发〔2020〕25号)和《武汉市个人建设住宅管理规定(2017年修正本)》(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公布,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82号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文件的规定,我区组织相关单位起草了《东西湖区农村新社区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积极参与,并提出意见建议。修改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起~2023年11月22日止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五环大道53号东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编:430040
联系人:徐工 电话:02783383286
电子邮件信箱:dxhzjjjsk@163.com
附件:
1. 《东西湖区农村新社区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 东西湖区农村新社区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