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武汉消防通过剖析火灾案例,分析火灾成因,讲解消防安全知识要点,全面提升个人基本消防安全技能、培养居民消防安全习惯、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本期武汉消防为您讲解“1.24”蔡甸区奓山街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厂房火灾,这起火灾发生于2020年1月24日晚上,过火面积2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经消防部门综合调查,认定起火部位为厂房西北角堆放木质托底处,起火原因不排除电气线路故障产生的电火花或遗留火种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
起火建筑属于钢结构工业厂房,层数为地上1层,建筑面积2000平米,周围均为类似建筑。此次火灾主要烧损的物质为玻璃制品的塑料外包装、塑胶底托、木质底托和钢结构厂房局部部位,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
随着建筑技术及经济的发展,厂房、仓库、体育馆等建筑物中较多运用钢结构,由于这种建筑形式具有结构简单、施工方便、跨度大、现代感强、内部空间大、内部自由度大以及建造周期短等许多优点,逐步成为企业厂房的主要结构形式。然而,轻钢结构建筑耐火等级较低,防火性能较差,在高温作用下其力学性能包括弹性模量、屈服强度都会大幅度降低,容易发生垮塌,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火灾损失。
消防部门提醒:厂房火灾危险性应由生产、存储物品及工艺流程来共同确定,因此厂房设计时应充分了解生产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尽可能的划分防火分区,有利于减少火灾蔓延,为人员疏散和扑救提供有利条件;聚氨酯和聚苯乙烯材料两种夹芯板墙体材料的耐火极限非常低,低等级的厂房应严格控制改用火灾危险性较高的用途;使用的防火涂料尽量选择质量有保障的材料,千万不要为了省钱选择质量差的防火涂料,从而达不到防火效果。
下一期消防专栏将继续为您深度剖析这起火灾暴露出的消防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