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东西湖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7)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管控不够到位。部分地方在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上统筹不够,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冲动明显。
二、整改目标
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控“两高”项目准入,推进节能降碳,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源头管控,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强化“两高”行业招商引资把关,持续开展“两高”项目准入前产能置换、污染物减排、能效水平、节能审查等发改、经信、生态环境和行政审批等部门联审会商。
2.完善“两高”项目动态调整清单管理制度,对“十四五”期间拟建、新建、投产的“两高”项目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3.全面排查“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批建不符、未批先建、区域削减方案等落实情况,形成排查问题整治清单,完成排查问题整改。
4.持续推动锅炉深度治理,2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污染物在线监控应接尽接。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区行政审批局组织区发改局等单位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节能审查,区行政审批局受理出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书,均不是“两高”项目。区生态环境分局聘请专家对受理审批的所有污染影响类项目环评文件进行技术评估和复核,项目均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2.2024年5月,按照省、市发改委关于再次梳理“两高”项目的要求,我区认真摸排辖内项目,截至目前暂未发现“两高”项目。
3.我区严格落实《武汉市2024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方案》,积极引导用煤企业加快清洁能源替代,辖区内燃煤锅炉已完成技术改造,不再消费煤炭。我区2024年共计实施66个大气治理项目,其中涉及锅炉治理项目33个。全区现有两台20吨以上生物质锅炉,均已实施深度治理,且已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8日(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27-83891610。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