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世界制冷工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武汉新世界制冷工业有限公司螺杆制冷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4500万元,在位于东西湖区银潭路16号现有厂区北部、南部及东北角的预留用地实施螺杆制冷机扩建项目,其用地面积9721.95 m2,建筑面积约41040 m2,共建设1栋生产厂房、2栋仓库、1栋办公楼及1栋产品展示楼,达产后年产半封闭螺杆式冷水机组100台、半封闭螺杆式乙二醇机组50台及半封闭式盐水机组50台。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所规定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可在拟定地点按拟定建设内容实施。《报告表》可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应重点落实以下环保工作:
注意项目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避免施工扬尘、污水、噪声等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二)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执行三金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三)“以新带老”治理喷丸粉尘、焊接烟尘、发泡废气,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
(四)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 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型标准要求。
(五)选用新型低噪声级设备,采取封闭作业、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使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六)生活垃圾交由城管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三、建设项目经环保竣工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