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泰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武汉泰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工程机械整机与零部件再制造(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在东西湖区新沟镇街107国道西、南四支沟南,实施工程机械整机与零部件再制造(二期)项目,其总投资11800万元,规划用地面积26003.73m2,总建筑面积约32994m2,建设内容包括3栋厂房、1栋办公楼及配套辅助设施,建成后,收购旧挖掘机进行拆卸修复,扩建再制造挖掘机250台/年,再制造挖掘机零部件20万件/年。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所规定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该项目可在拟定地点按拟定建设内容实施。《报告表》可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应“以新带老”治理一期项目,重点落实完善以下环保工作:
(一)废水不能有效纳入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时,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废水可以纳入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时,执行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二)项目焊接粉尘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措施,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生活垃圾由城管部门统一清运,不外排;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三、建设项目经环保竣工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