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环保部和武汉市环保局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东西湖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制度的通知》(东环办〔2017〕2号)安排,区环保局在2017年3月中旬开展了第一季度双随机现场检查工作。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重点排污单位(7家)
湖北武汉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武汉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荷贝克电源系统(武汉)有限公司、武汉华丽线业有限公司、天喔(武汉)食品有限公司、建华建材(湖北)有限公司。
二、一般排污单位 (8家)
武汉旭东食品有限公司、武汉三惠敏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武汉新世界制冷工业有限公司、欧瑞康巴尔查斯涂层(苏州)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武汉花果山畜牧有限公司、武汉昌盛德食品有限公司、武汉昊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日特固防音配件有限公司。
三、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重点对被抽检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在线设施运行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武汉昌盛德食品有限公司一台生物质锅炉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用燃煤作燃料的现象;武汉新世界制冷工业有限公司危废库未设置围堰和采取防渗漏的措施,进出库台账及管理制度不健全。对于上述问题,我局现场向相关企业分别提出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整改落实,严禁在生物质锅炉使用燃煤,严格规范危废存储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