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省1号)

发布时间: 2017-10-13 16:58 来源: 区环保局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2017年4月14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现对我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 反馈的问题

    “在督察组与省级领导谈话中,不少领导同志反映,湖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说得多、做得少,喊的声音大、抓的力度小,重发展轻保护、重速度轻质量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有的同志反映,这些年全省向湖泊要地、要房的趋势仍未得到遏制,侵占蚕食湖泊的问题仍在发生。有的同志认为,一些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只要投资就批准,片面强调简化审批、限期办理,放松甚至放弃生态环保要求,这给今后保护好生态环境埋下隐患。”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我区对全区范围内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为防止类似问题在我区出现,我区将加大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以“建设中部临空经济先行区、湖北高端产业集聚区、武汉滨水生态幸福新城区”决策部署,推动东西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利用网络培训班、区委党校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专题培训,有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领导干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书,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区政府、区直部门、街道领导班子个人履职尽责评价的重要依据,区纪委定期开展督查通报,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3898630。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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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省1号)

发布时间: 2017-10-13 16:58

来源: 区环保局    作者:   

    2017年4月14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现对我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 反馈的问题

    “在督察组与省级领导谈话中,不少领导同志反映,湖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说得多、做得少,喊的声音大、抓的力度小,重发展轻保护、重速度轻质量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有的同志反映,这些年全省向湖泊要地、要房的趋势仍未得到遏制,侵占蚕食湖泊的问题仍在发生。有的同志认为,一些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只要投资就批准,片面强调简化审批、限期办理,放松甚至放弃生态环保要求,这给今后保护好生态环境埋下隐患。”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我区对全区范围内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为防止类似问题在我区出现,我区将加大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以“建设中部临空经济先行区、湖北高端产业集聚区、武汉滨水生态幸福新城区”决策部署,推动东西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利用网络培训班、区委党校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专题培训,有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领导干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书,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区政府、区直部门、街道领导班子个人履职尽责评价的重要依据,区纪委定期开展督查通报,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3898630。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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