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4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现对我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 反馈的问题
“近年来,湖北省虽然加大了湖泊保护力度,但填湖占湖尚未完全遏制,一些湖泊仍在以围垸—养殖—种植—填占的方式被蚕食。”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我区对全区范围内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彻底杜绝湖泊围垸—养殖—种植—填占等违法行为。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全区湖泊保护意识。严格实施省、市湖泊保护条例,强化条例宣教工作,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环保行等系列活动,广泛宣传湖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湖泊保护意识。二是多措并举,加快推进污染整治。设置湖泊畜禽禁养区,对我区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全面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引导有序退出养殖;加快整治水产养殖污染,巩固我区禁止湖泊“三网”养殖成果,推行不投肥、不投药、不投饲的生态养殖,加快推进退鱼还湖工作。三是加强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全面强化湖泊巡查监管,组织开展全区违法填湖、三网养殖等严打整治专项行动。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3898630。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