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4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现对我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武汉市237公里长江岸线分布着415个码头,其中非法码头达239个。”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东西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沿江港口岸线资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武汉市治理长江、汉江干线非法码头规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及《武汉港砂石集散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对全区码头进行了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综合管理。区委、区政府领导亲自挂帅,组织交通、水务、城管、街道等有关部门组建沿江港口岸线资源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制定了《东西湖区汉江沿线非法码头长效治理规定》,成立了指挥部,推进码头整治工作。
二是加大整治力度,码头“规范、提升”工作双管齐下。根据市指《武汉港砂石集散中心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制定了《东西湖区沿江码头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加紧推动“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码头工作。加快推进砂石集散中心建设工作,明确青峰港下游走马岭杨柳青与慈惠鸦渡交界处(汉江76-82公里之间,位于京珠高速以上,张家台以下,规范预留港口岸线之内)为临时集散中心选址和永久集散中心选址,区政府现已与新港投签署临时砂石集散中心合作协议,建立了临时砂石集散中心。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改善港口岸线生态环境。区水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有效控制了区域交界江段非法采砂行为,基本保持了区域内码头无非法运砂船停靠装卸作业,水域内无非法采砂船舶采砂作业。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3898630。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