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省36号)

发布时间: 2017-10-18 17:03 来源: 区环保局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2017年4月14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现对我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主要湖库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水域占比从2013年的77.4%下降到2015年的71.0%,2016年持续下降到61.3%。”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我区对全区范围内的湖泊进行了全面排查,为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湖泊保护工作。

    1. 建立了“湖长制”,更新湖泊保护责任人,细化湖泊保护管理责任,建立湖长、村长、责任人联络手册,划定沿湖大队(社区)的湖泊管理范围,与沿湖保护责任单位签订湖泊保护目标责任状, 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湖泊保护管理责任体系。

    2.细化和完善级湖泊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狠抓湖泊巡查与监管,实施最严格的湖泊管理责任,对恶性填湖,实行一票否决。

    3.加强湖泊生态修复,打造 “一湖一景”、“一湖一公园”,从湖泊形态保护向湖泊生态保护转变。

    4.做好湖泊“控源截污” 改善湖泊水环境,真正实现“人湖和谐”。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3898630。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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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省36号)

发布时间: 2017-10-18 17:03

来源: 区环保局    作者:   

    2017年4月14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现对我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主要湖库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水域占比从2013年的77.4%下降到2015年的71.0%,2016年持续下降到61.3%。”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我区对全区范围内的湖泊进行了全面排查,为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湖泊保护工作。

    1. 建立了“湖长制”,更新湖泊保护责任人,细化湖泊保护管理责任,建立湖长、村长、责任人联络手册,划定沿湖大队(社区)的湖泊管理范围,与沿湖保护责任单位签订湖泊保护目标责任状, 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湖泊保护管理责任体系。

    2.细化和完善级湖泊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狠抓湖泊巡查与监管,实施最严格的湖泊管理责任,对恶性填湖,实行一票否决。

    3.加强湖泊生态修复,打造 “一湖一景”、“一湖一公园”,从湖泊形态保护向湖泊生态保护转变。

    4.做好湖泊“控源截污” 改善湖泊水环境,真正实现“人湖和谐”。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3898630。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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