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4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现对我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全省沿江8市(州)87个工业园区,近50%未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且布局在长江两岸的大量重化工企业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我区对全区范围内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作,我区加强了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力度,加大了环境监测和执法力度,督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保持正常使用,对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者污水超标排放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3898630。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