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09日15时20分左右,位于东西湖区金银湖街辖区内的武汉航达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拆除围墙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施工方为湖北盛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组织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金银湖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湖北盛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7.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聘请相关专家进行技术分析,认真开展事故调查。
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事故处理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概况
(一)事故有关单位情况
建设方:武汉航达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3月30日,法定代表人:谢德刚,注册资本:贰仟叁佰万元整,营业期限:长期,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275819091XR,公司地址:东西湖区金银湖南三街12号(11),经营范围:航空产品、机场设备、机电产品、自动化仪表及控制工程研制、生产销售;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审批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施工方:湖北盛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02月28日,法定代表人:任明乾,注册资本:贰仟零壹拾贰万陆仟捌佰圆整,营业期限:长期,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2571467607X9,公司地址:谷城盛康粉盛路45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铁路维修工程专业承包,电力工程施工(以上经营范围以资质证书批准的为准)。
(二)事故工程相关情况
1、2021年5月15日,武汉航达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甲方)与湖北盛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武汉航达金银湖厂区围墙贴瓷砖施工合同,合同内容:现状围墙的刨除、清理,新建围墙施工及内侧贴瓷砖外侧刷涂料,合同总金额:肆拾捌万捌仟捌佰零伍元整(¥:488805),合同总工期:30个日历天。
2、围墙属于构筑物,因此围墙拆除工程属于建筑拆除工程。依据《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3.0.2“拆除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湖北盛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经调查,湖北盛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通过私人(汪智雄,男,53岁,身份证号:420112*********610,住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东兴里162号302室)聘请了4名围墙施工工人,工人的管理使用及费用,均由湖北盛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责。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事故报告、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21年7月9日下午,湖北盛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组织汪庆洲、李想成、匡远树、孙国际(死者)4名工人,对武汉航达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区的围墙进行拆除。匡远树站在门式架上,使用电镐将围墙从上往下凿开形成断口;孙国际则站在地面,使用电镐对墙体根部进行掏掘;汪庆洲和李想成负责材料清理工作。
15时24分左右,正在拆除的围墙突然倒塌,将在墙体根部进行掏掘作业的孙国际掩埋。汪庆洲等3名工友迅速开展施救,并拨打120将孙国际送往东西湖区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16时38分,孙国际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报告情况
事故发生后,武汉航达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金银湖街道办事处报告了该起事故;金银湖街道办事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于1小时内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了该起事故。随即,区应急管理局分别向区委、区政府及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了该起事故情况。
(三)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孙国际,男,65岁,汉族,身份证号:420112*********616,湖北省武汉市人,从事个人建筑施工),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三、事故调查相关情况
事故调查组通过对事故现场勘查、取证,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了解到以下有关情况:
(一)事故现场情况
1、事发地位于武汉航达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银湖厂区东面的围墙内,该处围墙成南北方向直线型。
2、该围墙使用空斗红砖砌成,围墙高度2.6m,围墙厚度约250mm,沿围墙方向每隔2.8m设置墙垛一道,墙垛规格为480×480mm,围墙内外使用砂浆粉刷完整。
3、现场勘查、调取监控发现,围墙根部存在严重的掏掘现象,掏空深度为12—13cm,占墙体厚度一半以上。
4、调取监控发现,孙国际在靠北向的围墙墙根处进行掏掘作业,另外3名工人正在其左边(南向),使用电镐进行第二道断口的开凿作业。
5、现场拆除围墙使用的电镐,规格型号为:BLD8037A,220V—50Hz、1800W、3800r。
(二)各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武汉航达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定并实施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指定了汪安新在围墙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管。事发当天上午,管理人员汪安新在现场监管时,围墙施工人员施工作业较为规范;下午事发时,该名管理人员因开会离开不在施工现场。
2、湖北盛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对施工风险进行识别和控制,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交底,作业现场无安全监管人员,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四、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调查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通过询问人证、收集物证,结合专家作出的技术分析报告,认为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1、该起事故围墙拆除方法,违反了《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5.1.1“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并应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当框架结构采用人工拆除施工时,应按楼板、次梁、主梁、结构柱的顺序依次进行”和5.1.3“当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底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等规定,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孙国际等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野蛮、违规、冒险施工也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经调查,湖北盛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作为围墙施工项目承包方,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未对施工现场风险进行识别和有效控制,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交底,作业现场无安全监管人员。
五、事故性质、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经调查认定,湖北盛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7.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因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规冒险作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事故调查组建议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如下:
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湖北盛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和项目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建议武汉航达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按照企业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区应急管理局。
六、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为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单位及部门要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举一反三,采取以下防范及整改措施:
(一)湖北盛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全面开展对本公司承接工程项目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作业现场监管制度,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武汉航达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要全面排查本公司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漏洞,并此次事故为案例,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再教育、再培训,切实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三)金银湖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动态,将辖区企业开展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作业现场监管等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督促辖区企业全面、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其他各单位要结合当前省、市、区重点工作及本行业领域实际,多措并举,督促、指导所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查清安全隐患并整改到位,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东西湖区“7.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