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武汉市第四届商业秘密保护宣传服务月启动,新修订的《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同步施行。宣传服务与法规落地同向发力,既回应了企业现实需求,也释放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创新保护的鲜明信号。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核心技术、经营策略、客户资源等内容,看似无形,却往往决定着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一项技术成果、一份客户名单,背后凝结着长期投入和创新积累。一旦发生泄密,不仅可能导致竞争优势丧失,甚至影响企业生存发展。
然而现实中,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对商业秘密保护仍存在“不会护、不善护、不敢护”的问题。有的对商业秘密范围认识模糊,有的缺乏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有的遭遇侵权后又面临举证难、维权难等困境。一旦核心信息泄露,多年积累的竞争优势可能在短时间内化为乌有。保护商业秘密,看似是企业的“私事”,实则关系创新生态建设、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制度的价值,关键在于落地见效。新规出台后,关键是让企业看得懂、用得上。借助宣传服务月这一平台,通过案例解读、入企辅导等方式,把专业法条转化为实用指南,帮助企业掌握商业秘密识别、管理和维权的方法,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保护创新还需要让执法更有力度。过去,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普遍存在发现难、取证难、认定难等问题。新规进一步细化了相关标准,为执法提供了更加明确的依据。对于侵权行为,应当依法严肃查处,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让创新者受到保护,让侵权者付出代价。
与此同时,商业秘密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市场监管、公安、法院等部门应加强协同联动,推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形成全链条保护机制。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也应发挥专业优势,为企业提供更多服务支持。
保护商业秘密,就是保护创新,就是保护发展。随着制度保障更加完善、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企业创新创业的信心将进一步增强。期待更多市场主体在法治护航下轻装上阵,把创新活力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蔡明珠(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