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1日至9月30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督察组)对我市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形成了《武汉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和《重点问题线索清单》。2021年5月8日,省督察组向武汉市进行了督察意见反馈和问题移交,现对东西湖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建设,科学调配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和卫生填埋。
二、整改目标
2023年完成已规划的生活垃圾焚烧新(改、扩)建项目建设工作;科学做好全区生活垃圾处置调度工作。
三、整改情况
1.为确保江北西部(新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顺利推进,我区成立了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和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和推进项目工作,不定期召开项目调度会,研究项目推进过程中各种问题并予以解决。
2.目前,江北西部(新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由原1000吨/天提升至2500吨/天。同时,按照市城管委要求合理调度执行生活垃圾处理量,实现我区生活垃圾“零”填埋。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3891610。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