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调整吴家山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5 16:55 来源:吴家山街道办事处   作者: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的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宪法》、《人民调解法》及《武汉市人民调解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吴家山街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机构及组成人员

(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徐永安

副 主 任:朱  丹  乐利民  蔡文捷

常年顾问:潘杰英  李玉姣  程向明

委    员:  苏林清  王少敏  杨海玲  李俊彩  

丁  哲  胡秀姣  潘  萍  李靓桢

(二)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长青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余  量  社区书记

副主任:张泽鹏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邓丽莉  社区律师

祝剑英  社区民警

陈德杰  社区民警

刘云汉  社区党员

宋随根  社区党员

龚巧红  社区居民代表

朱慧敏  社区居民代表

(三)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望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谭相辉  社区书记

副主任:罗  洁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王  枫  社区律师

吴文杰  社区民警

朱天生  社区党员

向远见  社区党员

刘行龙  社区党员

吕世华  社区党员

杨以武  社区党员

(四)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额头湾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杨  琼  社区书记

副主任:彭  湃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徐  璐  社区律师

杨宏兵  社区民警

尤显清  社区党员

刘辅则  社区党员

张春燕  社区党员

刘德礼  社区党员

龚仁焕  社区党员

(五)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怡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陈红英  社区书记

副主任: 汪  亮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林  莉  社区律师

毛立栋  社区民警

胡运标  社区民警

詹秀荣  社区副主任

王宝明  海景物业经理

王少平  社区党员

郭先梅  社区居民代表

(六)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杏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梁  敏  社区书记

副主任:刘  念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张梦娟  社区律师

刘  政  社区民警

张来存  社区党员

路新民  社区党员

舒德社  社区党员

戴美仙  社区居民代表

肖三元  社区居民代表

(七)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文家湾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陈  刚  社区书记

副主任:孙红梅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郭梓成  社区律师

吴安清  社区民警

易连成  社区民警

余方义  社区党员

王祥飞  社区党员

汪庆怀  社区党员

刘翠兰  社区居民代表

(八)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开屏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张  鎏  社区书记

副主任:李子轩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胡  丽  社区律师

丁志明  社区民警

刘少安  社区民警

廖新华  社区居民代表

密焕运  社区居民代表

黄群利  社区居民代表

钱三梅  社区居民代表

(九)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吴兴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熊志峰  社区书记

副主任:闵莉红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严  琦  社区律师

刘红明  社区民警

朱汉庆  社区党员

余章敢  社区党员

刘建货  社区居民代表

李大成  社区居民代表

刘四友  社区居民代表

(十)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祁家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易  枫  社区书记

副主任:宋  俊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刘远岗  社区律师

胡运标  社区民警

杨  雪  社区网格员

李国际  社区党员

谭志红  东西湖区人大代表

龚旭萍  武汉东泰物业公司经理

张仔荣  吴家山四小工会主席  

(十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梦佳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王志远  社区书记

副主任:陈  明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党  子  社区律师

刘雄飞  社区民警

张建提  社区党员

文佑才  社区党员

石传福  社区党员

王芙蓉  社区居民代表

王硕林  社区居民代表

(十二)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恒春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谢  恒  社区书记

副主任:周  丹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周  尘  社区律师

张铁军  社区民警

刘全斌  社区民警

李玉姣  社区党员

易明升  社区党员

王维鸿  社区党员

杨仕香  社区党员

(十三)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吴南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汪  顺  社区书记

副主任:林  薇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段凯文  社区律师

唐银安  社区民警

罗光钻  退休干部

戚仁志  退休干部

代楚平  社区党员

顾国刚  业委会主任

黄文明  业委会主任

(十四)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田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陈礼强  社区书记

副主任:袁  琴  社区主任

委  员:马卫村  社区律师

李顺涛  社区民警

朱学德  社区居民代表

刘多云  社区居民代表

曹艳珍  社区居民代表

赵西湖  社区居民代表

王荒林  社区居民代表

二、工作流程

当事人申请→纠纷受理(或者指派受理→主动受理),确定调解员,然后进入调解程序,由当事人陈述了解纠纷情况,调解员讲解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经过沟通与说明疏导,提出纠纷解决方案。

调解成功的,帮助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申请,对协议进行公证或司法确认;督促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回访)→整理资料及归档。

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工作原则

(一)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原则,共同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二)调解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

(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调解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工作纪律

(一)人民调解员必须严格公正、保持中立,按照自愿平等原则,依法调解;

(二)坚持免费提供咨询和服务,严禁有偿调解;

(三)调解中不得偏袒一方当事人;

(四)调解中不得侮辱当事人,对当事人进行打击报复;

(五)调解中不得索取,收受钱财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调解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七)调解不成,不得为其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当代理人参与仲裁或诉讼;

(八)人民调解员是纠纷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与该纠纷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五、经费保障

调解员调解纠纷补贴实行以奖代补,按照区司法局确定的标准发放,每年择优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

中共吴家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1月15日

扫码查看手机版

关联 文章

关联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调整吴家山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5 16:55

来源:吴家山街道办事处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的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宪法》、《人民调解法》及《武汉市人民调解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吴家山街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机构及组成人员

(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徐永安

副 主 任:朱  丹  乐利民  蔡文捷

常年顾问:潘杰英  李玉姣  程向明

委    员:  苏林清  王少敏  杨海玲  李俊彩  

丁  哲  胡秀姣  潘  萍  李靓桢

(二)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长青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余  量  社区书记

副主任:张泽鹏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邓丽莉  社区律师

祝剑英  社区民警

陈德杰  社区民警

刘云汉  社区党员

宋随根  社区党员

龚巧红  社区居民代表

朱慧敏  社区居民代表

(三)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望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谭相辉  社区书记

副主任:罗  洁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王  枫  社区律师

吴文杰  社区民警

朱天生  社区党员

向远见  社区党员

刘行龙  社区党员

吕世华  社区党员

杨以武  社区党员

(四)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额头湾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杨  琼  社区书记

副主任:彭  湃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徐  璐  社区律师

杨宏兵  社区民警

尤显清  社区党员

刘辅则  社区党员

张春燕  社区党员

刘德礼  社区党员

龚仁焕  社区党员

(五)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怡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陈红英  社区书记

副主任: 汪  亮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林  莉  社区律师

毛立栋  社区民警

胡运标  社区民警

詹秀荣  社区副主任

王宝明  海景物业经理

王少平  社区党员

郭先梅  社区居民代表

(六)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杏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梁  敏  社区书记

副主任:刘  念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张梦娟  社区律师

刘  政  社区民警

张来存  社区党员

路新民  社区党员

舒德社  社区党员

戴美仙  社区居民代表

肖三元  社区居民代表

(七)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文家湾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陈  刚  社区书记

副主任:孙红梅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郭梓成  社区律师

吴安清  社区民警

易连成  社区民警

余方义  社区党员

王祥飞  社区党员

汪庆怀  社区党员

刘翠兰  社区居民代表

(八)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开屏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张  鎏  社区书记

副主任:李子轩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胡  丽  社区律师

丁志明  社区民警

刘少安  社区民警

廖新华  社区居民代表

密焕运  社区居民代表

黄群利  社区居民代表

钱三梅  社区居民代表

(九)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吴兴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熊志峰  社区书记

副主任:闵莉红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严  琦  社区律师

刘红明  社区民警

朱汉庆  社区党员

余章敢  社区党员

刘建货  社区居民代表

李大成  社区居民代表

刘四友  社区居民代表

(十)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祁家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易  枫  社区书记

副主任:宋  俊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刘远岗  社区律师

胡运标  社区民警

杨  雪  社区网格员

李国际  社区党员

谭志红  东西湖区人大代表

龚旭萍  武汉东泰物业公司经理

张仔荣  吴家山四小工会主席  

(十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梦佳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王志远  社区书记

副主任:陈  明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党  子  社区律师

刘雄飞  社区民警

张建提  社区党员

文佑才  社区党员

石传福  社区党员

王芙蓉  社区居民代表

王硕林  社区居民代表

(十二)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恒春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 谢  恒  社区书记

副主任:周  丹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 周  尘  社区律师

张铁军  社区民警

刘全斌  社区民警

李玉姣  社区党员

易明升  社区党员

王维鸿  社区党员

杨仕香  社区党员

(十三)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吴南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汪  顺  社区书记

副主任:林  薇  社区综治主任

委  员:段凯文  社区律师

唐银安  社区民警

罗光钻  退休干部

戚仁志  退休干部

代楚平  社区党员

顾国刚  业委会主任

黄文明  业委会主任

(十四)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田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  任:陈礼强  社区书记

副主任:袁  琴  社区主任

委  员:马卫村  社区律师

李顺涛  社区民警

朱学德  社区居民代表

刘多云  社区居民代表

曹艳珍  社区居民代表

赵西湖  社区居民代表

王荒林  社区居民代表

二、工作流程

当事人申请→纠纷受理(或者指派受理→主动受理),确定调解员,然后进入调解程序,由当事人陈述了解纠纷情况,调解员讲解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经过沟通与说明疏导,提出纠纷解决方案。

调解成功的,帮助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申请,对协议进行公证或司法确认;督促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回访)→整理资料及归档。

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工作原则

(一)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原则,共同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二)调解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

(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调解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工作纪律

(一)人民调解员必须严格公正、保持中立,按照自愿平等原则,依法调解;

(二)坚持免费提供咨询和服务,严禁有偿调解;

(三)调解中不得偏袒一方当事人;

(四)调解中不得侮辱当事人,对当事人进行打击报复;

(五)调解中不得索取,收受钱财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调解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七)调解不成,不得为其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当代理人参与仲裁或诉讼;

(八)人民调解员是纠纷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与该纠纷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五、经费保障

调解员调解纠纷补贴实行以奖代补,按照区司法局确定的标准发放,每年择优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

中共吴家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1月15日

关联 文章

关联附件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