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金银湖街何家庙片旧城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及《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海口四路以东、新桥四路以南、海口六路以西、金山大道以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全部房屋,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具体征收范围详见金银湖街何家庙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附图(附件1)。本征收决定的征收补偿方案为《金银湖街何家庙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附件2),签约期限自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房屋征收部门为东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保障其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决定
附件:1.金银湖街何家庙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附图
2.金银湖街何家庙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