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版)国务院令第149号文件精神,同意注销1家诊所备案的申请并公示如下,公示期限为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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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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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性质 |
地址 |
注销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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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汉市东西湖吕根清西医内科诊所 |
吕根清 |
营利性 |
东西湖区长青苑小区B栋1单元102室 |
自愿注销 |
公示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电 话:027-83897229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径西三路33号
邮政编码:43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