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支付

是什么
谁能办
在哪办
怎么办
相关政策
常见问答
【是什么】

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谁能办】

女职工因生育享受产假。

女职工因计划生育手术享受休假。

【在哪办】

武汉市东西湖区医疗保障局(两馆一中心);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中街302号两馆一中心(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医保分中心)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H81路,H82路,H02路,589路,621路等

地铁:东西湖区两馆一中心 H81路,H82路,H02路,589路,621路等

【怎么办】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3.待遇享受人(或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资料

【常见问答】
问: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符合缴费和待遇享受条件、其配偶无工作单位、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未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中支付的,按各地生育保险政策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问: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答:生育津贴大多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问: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答:按照《湖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19〕42号)文件规定,财政供养人员(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等)的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是什么
谁能办
在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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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生育津贴支付

【是什么】

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谁能办】

女职工因生育享受产假。

女职工因计划生育手术享受休假。

【在哪办】

武汉市东西湖区医疗保障局(两馆一中心);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中街302号两馆一中心(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医保分中心)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公交:H81路,H82路,H02路,589路,621路等

地铁:东西湖区两馆一中心 H81路,H82路,H02路,589路,621路等

【怎么办】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3.待遇享受人(或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资料

【常见问答】
问: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符合缴费和待遇享受条件、其配偶无工作单位、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未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中支付的,按各地生育保险政策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问: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答:生育津贴大多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问: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答:按照《湖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19〕42号)文件规定,财政供养人员(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等)的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