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参保群众就医体验,是提高参保获得感的重要支撑。《指导意见》作出了一系列安排,提升“两个体系”,强化“一个管理”。
一是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现在三级医疗机构服务网络总体上比较健全,重点在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下一步,要将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及时纳入医保结算范围,同时推动村卫生室合理配备药品,让群众在家门口就方便地就医购药。
二是健全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健全省、市、县、乡(街道)、村(社区)五级经办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积极推广医保码和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要丰富参保缴费方式,拓展个人缴费及纳入医保结算的医药费用查询渠道,为参保人员提供线上线下多样化、便捷化的参保缴费等服务。鼓励在商业银行、商业保险机构等设置医保服务网点,延伸医保公共服务网络。
三是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速,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加大力度打击欺诈骗保,帮群众管好、用好医保基金,让医保基金真正用于群众看病买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