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市中小企业融资应急资金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湖北银保监局(特邀)等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为市中小企业融资应急资金管理平台,资金管理平台在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资金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
应急资金的使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申请人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安排。同一时间段申请应急资金,优先支持小微企业和中型制造业企业。
申请人采取虚报、瞒报等方式,骗取、逾期不归还所借应急资金的,将依法对其进行追缴,并将其列入银行业协会黑名单。申请人不良信息将作为其后期能否获得各类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