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对已备案的中试平台,每三年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市科技局通知要求,组织中试平台填报绩效评价材料,并对评价材料真实性出具意见。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中试平台绩效评价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提出绩效评价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建议,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予以公布。
绩效评价不合格的中试平台自行整改,为期一年。一年后再次评价不合格的,自动丧失市级中试平台备案资格。
应参加绩效评价的中试平台,如依托单位发生重大变动等情况当年不能参加的,向区科技管理部门报备后可参加下一年度绩效评价,申请延期次数不超过两次。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绩效评价的,自动丧失市级中试平台备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