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规划部署,联合发布市临床研究中心年度申报指南。
2、各相关医疗机构根据申报指南,填写提交《武汉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认定申报书》。
3、市科技局负责市临床研究中心申报材料的受理和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针对通过初审的市临床研究中心,联合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
4、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初步确定拟认定市临床研究中心名单,并对拟认定的市临床研究中心进行现场考察,并综合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情况确定市临床研究中心名单,在市科技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下达认定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