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 武临开〔2018〕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临空港管委会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3-01 发布日期 2018-03-03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流程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03-03 09:17 访问: 作者:   字号:[ ]

武临开〔20182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

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流程的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产业办公室,各部委办局:

为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提升引进项目质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开发区经济振兴,经管委会研究,现就规范招商引资项目洽谈、项目考察、项目政策制定、项目上会决策、项目签约、服务等招商引资工作流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项目信息研判

项目接洽单位了解项目信息、企业基本情况和投资意向后,报区商务局进行项目信息研判,判断项目是否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是否符合我区最低准入标准,确定是供地洽谈还是引导企业租赁厂房或引导企业去飞地园区(详见附件1)。

(一)产业发展方向

1. 禁止准入类别

对不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国务院限期淘汰几大类产业、明文控制新建的基本建设类项目,一律不得引进。对石材加工、木材加工、报废汽车解体厂、混凝土生产、传统物流、劳动密集型服装、鞋帽制造企业、建材综合市场、危化和重污染类企业等项目,不再作为招商引资工作范围,行政审批部门不得发证。

2. 鼓励引入项目

重点引进全球行业50强,国内各行业前10强;具有技术领先性的创新型企业;重点引进芯(芯片)、屏(显示屏)、智(智能制造)、网(网络安全及大数据)、新(新能源汽车)大临空、大健康(食品)、新零售产业,形成“5+3”的新型产业集群。

详见源文件:

武临开〔2018〕2号--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流程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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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临空港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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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3-03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流程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03-03 09:17

来源:临空港管委会办公室   作者:  

武临开〔20182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

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流程的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产业办公室,各部委办局:

为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提升引进项目质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开发区经济振兴,经管委会研究,现就规范招商引资项目洽谈、项目考察、项目政策制定、项目上会决策、项目签约、服务等招商引资工作流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项目信息研判

项目接洽单位了解项目信息、企业基本情况和投资意向后,报区商务局进行项目信息研判,判断项目是否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是否符合我区最低准入标准,确定是供地洽谈还是引导企业租赁厂房或引导企业去飞地园区(详见附件1)。

(一)产业发展方向

1. 禁止准入类别

对不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国务院限期淘汰几大类产业、明文控制新建的基本建设类项目,一律不得引进。对石材加工、木材加工、报废汽车解体厂、混凝土生产、传统物流、劳动密集型服装、鞋帽制造企业、建材综合市场、危化和重污染类企业等项目,不再作为招商引资工作范围,行政审批部门不得发证。

2. 鼓励引入项目

重点引进全球行业50强,国内各行业前10强;具有技术领先性的创新型企业;重点引进芯(芯片)、屏(显示屏)、智(智能制造)、网(网络安全及大数据)、新(新能源汽车)大临空、大健康(食品)、新零售产业,形成“5+3”的新型产业集群。

详见源文件:

武临开〔2018〕2号--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流程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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