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2023年8月至2024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加强体系建设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相继印发,针对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提出了总体规划、整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实施措施等。今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省实施方案》),6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武汉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方案》(以下简称《市实施方案》),对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提出了进一步的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行政执法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东西湖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方案》。
二、起草过程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实施方案》后,区司法局按照区领导批示要求,深入开展调研,在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三年行动计划》、省政府办公厅《省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厅《市实施方案》已明确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东西湖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同时将《加强体系建设意见》、《指导意见》的有关工作一体纳入一并部署,先后2次征求了各街道、各部门的意见并组织召开协调会。区司法局按照有关意见修改《行动方案》,最终形成送审稿提请区政府印发实施。7月24日,区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西湖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部署要求,以坚持党的领导、执法为民、注重实效为原则,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和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到2024年底,全区各领域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主体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得到进一步清理,区、街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体系和工作保障体系更加巩固,行政执法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四、重点任务
《行动方案》时间紧、任务重,主要包括5个方面19项工作内容:
一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重点是强化政治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政治教育,建立全区行政执法培训体系,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开展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确认并公示清理结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统一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特别是街道综合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
二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点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机械执法以及罚款设定和实施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全区行政裁量权基准加强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对各行政执法部门“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加强对罚款设定的法制审核和规范清理。开展行政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专项规范清理。
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重点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对已下放到街道的赋权事项组织开展动态评估。深入推行“一街一品牌”创建,探索构建区街两级审批、监管、执法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保障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人员、装备、办案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投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深化审管联动和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争议、管辖和重大执法事项协调制度。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重点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区、街道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持续深化执法监督与区工商联、区城运中心、区纪委监委工作联动,建立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制度。运用好行政执法监督员、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个案办理。
五是不断强化工作保障。根据行政执法机构所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加强专业人才向执法岗位倾斜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中关于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的相关规定。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相关保险制度,建立心理咨询服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