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东西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东政办〔2023〕6号)于2023年5月22日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现将修订后的预案解读如下:
一、修订必要性
(一)我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现实需要。
近年来,我区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在应对过程中,暴露出现行预案分级管理不够精细、运行机制设置不够科学、预案可操作性不够强等问题,为优化应急处置流程、提升应急响应效率和应对管理水平,出台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预案迫在眉睫。
(二)适应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的任务要求。
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部分成员单位的职责有所调整,原有的预案已不适应当前的应急管理需要,为了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强化协同联动和协调衔接,迫切需要理清应急指挥体系和运行机制中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使预案更具指导性,便于各单位迅速高效开展应急工作。
综上所述,修订《东西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适应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职责调整的需要,是强化风险预控、强化分类分级应急、强化协同融合的气象应急工作的需要,是进一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有效举措。
二、修订过程
1.调研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对总体预案、区级自然灾害类各专项应急预案及各兄弟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情况的调研,掌握相关情况。《武汉经开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武经开办〔2020〕8号)已于2022年4月发布。区气象局加强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接,在预案整体结构和适用范围上充分考虑与市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后版本的衔接,并结合东西湖区实际进行修订。
2.修订阶段。区气象局组织专班,在研究相关资料、深入调研、专家论证、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东西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内部科室和直属单位的意见,2022年11月1日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根据讨论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3.征求意见阶段。2022年11月5-12日发函征求25家成员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共征求到修改意见(或建议)4条,按照能吸纳尽吸纳的原则,全部予以采纳。
4.党组会研究阶段。2023年5月3日,区局党组会对修改后《东西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专题研讨,形成了《东西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送审稿)》,并对预案修订情况和征求意见情况做具体说明。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修订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以防为主,突出预案的指导性、规范性、可操作性。
(二)修订整体结构。
2013年版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旧版预案”)由总则、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附则8个部分组成。新版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新版预案”)参照总体预案框架结构,借鉴其他区局修订经验,增加了附件部分,并删除了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部分,整体进行了优化。
(三)修订具体内容。
与原《东西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比,本预案主要有以下九个方面的修改:
1.对适用范围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一是删除了台风、霜冻、干旱、霾、冰冻等5种灾害。因为我区属于中部内陆地区,不存在直接的“台风”灾害,因台风登陆形成的低气压造成的灾害主要表现为暴雨和大风,在本预案里已经涵盖;由“霜冻”造成的灾害主要表现为低温,在本预案里已经涵盖。“干旱”灾害在水旱灾害的专项预案中涵盖;由霾引发的环境灾害,在东西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已涵盖。由冰冻引发的灾害在雨雪冰冻灾害的专项预案中涵盖。二是合并了3种灾害:将“雷电”、“大风”、“冰雹”等三种灾害合并为“强对流”。由系统性飑线造成的“雷雨”、“大风”、“冰雹”往往同时发生,因此合并为“强对流”灾害。
2.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方面,新增了街道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机构,明确了街道承担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任务。
3.对成员单位和职责进行了修改。机构改革后,我区部分成员单位名称、职责发生变化,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作了相应修改。成员单位中增加了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中国电信、移动、联通东西湖区分公司,删除了区民政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在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急预案演练方面进行了修改。《预案》明确规定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气象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规定每3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
5.对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环节进行了修改。一是应急响应启动方面,根据区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分级启动的等级和各级应急响应启动的批准人。二是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根据全区气象灾害出现的频次,对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标准进行了调整。
6.增加了“后期处置”部分,包括灾害调查评估、灾害保险等的内容。
7.明确了应急保障的相关内容,包括人力、财力、物资、通讯电力、基本生活、交通运输、监测预报设施等方面。
8.删除了关于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相关内容。
9.将名词术语、气象灾害应急分级标准作为附件呈现,便于查阅及日后修改。
四、新版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主要特点
一是工作机制更加明确。新版预案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突出“及时预警、及时响应”,体现了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是整体结构更加优化。预案主体部分按照突发事件处置事前、事中、事后的工作流程进行编排;名词术语、分级标准等作为附件,便于查阅和对照执行,也便于日后进行部分修正。使整体结构和应急响应流程更加清晰。
三是应对责任更加突出。参照总体预案,突出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规定了街道以及各职能部门在气象灾害应急中的职责,形成应急处置闭环管理,压实各单位的责任。
五、注意事项
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3年11月28日印发的《东西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东政办〔2013〕62号)同时废止。
六、名词术语
暴雨: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30毫米或以上。
暴雪:24小时内累积降雪量达10毫米或以上。
寒潮:强冷空气的突发性侵袭活动,往往造成大范围剧烈降温、大风和雨雪天气。
低温:因冷空气异常活动造成日平均气温持续低于0℃的天气现象。
高温: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现象。
强对流:伴随雷暴现象的对流性大风、冰雹、短时强降水天气。
大雾:空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