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市相关要求,东西湖区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现就相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依据
《湖北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1〕8号)
《武汉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武政〔2021〕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级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第三批)的通知》(武政办〔2022〕130号)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2月1日至2月15日,东西湖区司法局组织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第三批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的报送工作,要求各单位对照市级第三批清单,梳理报送本单位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共收集到相关单位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第三批)共10项、实行告知承诺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第三批)共2项。
三、主要内容
《东西湖区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三批)》内容主要包括10个事项,涉及部门分别是:区医疗和保障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西湖区实行告知承诺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第三批)》内容主要包括2个事项,涉及部门为区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