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部署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其中第三十二条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行动计划的主体,要分别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
二、编制依据。为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西湖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规〔2017〕3号)及《武汉市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武政办〔2019〕4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东西湖区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方案》分为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三个部分。
《方案》中的主要任务有:一是严格控制和预防土壤污染。含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耕地后备资源专项调查,对县(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土壤环境质量开展监测,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的监督检查等。二是着力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含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周边规划高风险行业企业,严格控制在高风险行业企业周边新建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排放重点污染物的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增加土壤环境影响内容;严格建设用地准入条件,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继续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三是切实保障农用地环境安全。含启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农用地分类清单,制订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等。四是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含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