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支持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简称《支持政策》)。
《支持政策》主要从“体制机制创新、网络安全学院、研究培训机构、公共服务平台、大数据中心、鼓励企业投资、产业基金、土地保障、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养” 10个方面,制订了10条政策措施,力图打造政策洼地。
第一条 支持体制机制创新。将网络安全基地纳入全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实验重点工作,优先享受市级各项优惠政策(包括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创谷”政策),支持网络安全基地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业发展、财税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
解读:该条款包含两层内涵:第一,“将网络安全基地纳入全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实验重点工作”,是依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意见》(武发〔2015〕7号)精神,对网络安全基地在创新改革方面的顶层设计,有利于在“摸着石头过河”过程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体现了政策的开放性和突破性;第二,“优先享受市级各项优惠政策”,体现了政策的优先性,来网络安全基地落户的企业和人才都可以优先享受在汉的各类政策,包括东湖高新和“创谷”等力度较大的支持政策。
第二条 支持创办世界一流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对国内原“985”大学或国际公认的世界知名大学来网络安全基地创办独立网络安全学院或者信息技术学院(大学),培养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或者举办研究生院,办学达到一定规模,免费提供办公、教学、科研、学生宿舍等配套设施,并给予办学经费补贴;对教学实验设备的购置给予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补贴;对教学科研人员按照不同层级免费提供不同面积的专家公寓,有购房需求的可最高给予成本价的购房优惠政策;对在校学生按不同学历层次给予一定额度生活补贴,对教师授课按照标准给予课时补贴;对参加国内外网络安全大赛获奖和实现成果转化的师生给予配套奖励。
解读:按照“建设国际一流网络安全学院”精神,对达到一定门槛要求的开展学历教育的网络安全学院给予针对性的优惠政策支持,有利于快速培养国家急需的网络安全人才,打造中国网络安全的“黄埔军校”。条款中提出免费提供配套设施、给予办学经费补贴等主要是为办学主体提供软硬件基础设施条件,保障办学需求。提供专家公寓、给予购房优惠、提供课时补贴、给予配套奖励等条款主要是为授课教师和在校学生提供从科研、教学、生活、住宿和成果转化等全方位的保障,确保师生“安下心、留得住”。
第三条 支持培训和研究机构建设。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开办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学院)、网络安全研究院等培训和研究机构。对开展专业、技能、法务等素质提升的培训机构,按照培训人次和课时给予培训经费补贴;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对受到国家资金资助的培训机构提供税收、房租优惠;对开展网络安全领域相关科技研发、创新孵化的机构以及攻防实验室,免费提供一定年限的科研、办公场所,对科技成果在网络安全基地实现产业化的给予一定额度资金支持。
解读:培训机构主要是开展非学历教育,对这类的机构按课时和人次给予补贴,并在税收和房租方面给予优惠,可以有效促进培训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快速提升网络安全基地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影响力。对科研创新机构以及攻防实验室在启动期提供科研和办公场所,可以减轻前期运行成本和压力,为安心科研孵化提供条件;孵化后期对其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还提供资金支持,是对创新链条各环节的全面保障。
第四条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国家相关专业技术机构设立的与网络安全相关的考试中心、认证中心、测评中心等第三方专业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提供一定年限的办公用房,并对核心人员给予编制保障。
解读:此条政策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和共享性,这些平台的落户可以加快人才和产业的集聚发展,具有重要的带动力和影响力。为吸引这类公共服务平台落户网络安全基地设立分支机构,一方面需在成立前期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可以减轻运营成本,另一方面需针对其事业单位属性对其核心人员给予编制保障可以留住人才。
第五条 支持大数据中心落户网络安全基地。统筹推动全市各类数据中心在网络安全基地内集群建设,不断整合数据资源,形成数据资源“洼地”。对在网络安全基地核心区建设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等公共技术平台,且固定资产投资达3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其用地可搭配一定比例的商住用地依法出让。
解读:数据资源是重要的生产要素,政策提出“推动数据中心集群建设,形成数据洼地”为的是打破“数据烟囱”和“信息孤岛”,推动各类数据平台开放共享、整合集聚,打造立足武汉、辐射华中的大数据中心。另外,考虑到超算中心、数据中心等公共技术平台作为互联网信息产业的基础设施,具有投资大、周期长、回报率低的特点,通常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因此条款提出“对于由企业投资建设的投资达30亿元以上的数据中心等重大项目,可以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其用地可搭配一定比例的商住用地依法出让”。
第六条 鼓励企业投资。对符合我市网络安全产业发展规划,且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按照购置、改造重大先进装备支出额的8%实行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贴总额原则上不超过800万元。对网络安全产业重大项目或产业链关键项目,鼓励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8%的补贴标准实行配套支持。网络安全基地项目落地过程中产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额补贴,对落户项目涉及审批事项提供免费帮办代办服务。
解读:此条政策有利于吸引有效投资较大的企业落地,是推进供给侧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另外对于重大项目或产业链关键项目,由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按照固定资产2%-8%的补贴标准实行配套支持,政策上具有较大的突破,有利于促进项目落地,形成投资漩涡。
第七条 组建网络安全基地产业基金。通过吸纳社会资本参与网络安全领域相关项目建设,建立多元化渠道的网络安全产业投资体系,重点支持网络安全及相关产业的培育和引进、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产业化、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等。
解读:组建专门的网络安全基地产业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网络安全领域项目,支持产业培育引进、技术创新孵化等各方面建设,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培育网络安全战略新兴产业的重要手段,是强化网络安全基地资金支持的重要保障。
第八条 保障土地供应。将网络安全基地纳入市级重大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调整完善相关规划,确保网络安全基地有2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的发展空间。将网络信息安全产业纳入市优先发展产业,享受供地价格优惠政策。
解读:网络安全基地总规划用地40平方公里,条款提出“优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确保2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发展空间”为网络安全基地留下了充足的发展空间,为项目的落户提供了坚实的承载。
第九条 鼓励科技创新。对在网络安全基地内创建各类创新平台、孵化器、众创空间、技术创新联盟、研发中心的企业和机构,除享受现行国家、省、市政策外,鼓励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给予配套奖励。鼓励支持企业上市,对在境内外主办、创业板上市和新三板、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按政策给予一定额度奖励。
解读:此条政策是为了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体现网络安全基地着力于创新发展的定位。另外对于企业上市,无论是主板、创业板还是新三板以及进入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都给予资金支持,鼓励企业走出去,在资本市场的支持下进一步培育壮大。
第十条 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着力引进、培育网络安全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对网络安全基地内企事业单位和机构新引进的产业领军人才个人给予50万元至200万元的奖励补贴,鼓励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给予配套奖励,并在人才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量身定做安居政策。对创业或就业的专业人才,在生活津贴、场租、水电费、宽带网络等方面给予适度补贴。建立人才奖励制度,对在科研、生产、教学、经营、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各类专业人才给予奖励。
解读:此条政策主要是为了吸引高端人才落户,体现了网络安全基地着力于引进高端人才的定位。另外对于专业人才给予适度补贴和在工作中给予奖励,凸显了对于人才扶持的一致性,弥补了一般人才政策只关注高端人才忽略专业人才的现实,对于专业技术人才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结尾 《支持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支持政策》中的政策措施与我市制发的其他文件规定的政策交叉重叠的,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由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对主导产业带动和贡献特别重大的项目,由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原则进行专题研究后给予支持。
解读:《支持政策》结尾解释了文件有效期和政策享受的原则,指出了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文件的主体。另外特别强调,对主导产业带动和贡献特别重大的项目,可按照“一企一策” 、“一事一议”的原则专题研究后给予特别支持,形成政策磁吸效应,体现了政策“最新、最特、最强”的要求,对吸引重大项目落地,推动网络安全基地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