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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马岭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责调整方案

发布时间: 2025-09-19 15:16 来源: 走马岭街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武汉市东西湖区委员会走马岭街道工作委员会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走马岭街道办事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西湖区深化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走马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实际工作,现制定如下街道机构职责调整方案。

一、内设机构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严珊珊;电话:027-83067789)

1.主要职责: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日常事务;负责街道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街道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绩效目标、政务公开、文书处理、档案、机要、保密、会务、后勤保障、机关行政事务、公车管理等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

2.对口区直部门: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区政协、区委组织部、区委改革办、区委编办、区委机要和保密局、区档案局、区公务员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老干部局、区档案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吴宇博;电话:027-83068106)

1.主要职责:负责党的建设工作。具体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辖区内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负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对台事务、侨务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等工作。

2.对口区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民宗局、区融媒体中心等。

(三)公共管理办公室(电话:027-83051189)

1.主要职责: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负责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物业、住房保障等工作;负责辖区市政建设、城建重点工程、园林绿化等事务的统筹协调和管理;负责人民武装工作,组织实施兵员征集,承担民兵组织建设和全民国防教育等工作。对口联系街道综合执法中心。

2.对口区直部门: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园林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武部、区城投公司等。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黄鹤;电话:027-83067307)

1.主要职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并加强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人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爱国卫生工作;负责落实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残疾保障、社会救助、低保救助、养老服务、就业创业、殡葬管理等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做好慈善募捐、地名普查、语言文字等工作;引导规范业委会依法有序运作,组织培育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对口联系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2.对口区直部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红十字会、区残联。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高启林;电话:027-83067325)

1.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应急救援、综合防灾减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研究确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预案演练。对口联系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网格服务中心。

2.对口区直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电话:027-83067273)

1.主要职责:负责统筹落实辖区内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负责采集企业信息、服务驻区企业,做好统计调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土地腾退、征收拆迁等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推进乡村振兴;做好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农村经营管理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移民、扶贫等工作;负责水务湖泊、防汛抗旱、河湖长制等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科普宣传等工作,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等工作。

2.对口区直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中心、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区工商联、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气象局、区科协等。

二、所属事业单位职责

(一)党群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人:魏雨辰;电话:027-83067737)

1.主要职责: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平台,负责政务大厅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受理和协调办理,指导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负责街道及社区财政预算管理、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审计等工作(设置街道经营性资产管理专岗1人)。

2.对口区直部门: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审计局、区城乡统筹发展服务中心。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网格服务中心(负责人:王树萍;电话:027-83051202)

1.主要职责:负责网格建设管理及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建立一体化的街道网格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调度平台,为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提供支撑;承担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领域的各类投诉件的受理、派单、上报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反邪教及五类特殊人群帮教管控工作。

3.对口区直部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区法院。

(三)综合执法中心(电话:027-83067586)

1.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开展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工作,包括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排渍、违法建设、城镇燃气、道路市政设施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区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日常执法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外相关执法领域巡查发现、事故报告等执法协助配合工作。承担街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区直部门:区司法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以及承接的执法事项相对应的其他区直部门。

三、其他事项

(一)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纪检监察、反腐败、巡察、督查等工作,对口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

(二)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人民武装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按规定和章程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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