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1月5日至2025年1月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柏泉街党工委开展了农业用地使用情况专项巡察,并于2025年2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柏泉街党工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及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由经济发展办公室(农办)负责具体整改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方向,高效推进。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柏泉街党工委经过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详细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每个问题的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以及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各责任人对照清单,主动认领任务,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步骤,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同时,党工委建立了定期督查机制,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在集中整改期间,柏泉街党工委召开了农用地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整改方向。
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街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巡察的地位作用、职责定位、工作方针、价值取向。全力配合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工作,积极与巡察组沟通联络,及时报送巡察所需相关资料,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推动监督巡察与当前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任务落实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7个面上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视同完成持续整改2个,未完成继续整改2个。
问题1.耕地红线守得不牢,存在“非农化”倾向。
整改情况:对存在问题均逐一核实具体情况并下发律师意见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企业或租户,收回资源,依法进行了起诉。今后将严格按照《东西湖区国有农用地租赁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来签订农用地合同。
问题2.农业用地资源闲置浪费较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企业或个人下发律师意见通知书,按合同开展种养殖。二是对撂荒地将进一步督促,按土地用途实施种养殖,对拒不配合的依法收回土地,依法起诉。
问题3.退休不退地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核查柏泉农场已退休农工数,根据文件要求,退休职工清退资源。土地交由农业公司管理。
问题4.农业用地租赁风险较高。土地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作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街党员干部中开展农用地管理违法违纪警示教育,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二是对相关情况,街纪工委已立案调查。
问题5.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制度执行不严,报送的备案资料不一致。
整改情况:积极对接农业局、资建局,将所有备案材料进行核对整改。并按合同面积及时更新资料,得到了区资建局、区农业农村局认可。
问题6.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制度执行不严,后期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4个项目完成街级验收。二是目前已向区农业局、自建局去函,申请区级验收。
问题7.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租赁期限长。存在农业用地租赁签订期限20年以上的合同的问题,且未及时对原有不规范合同与承租方协商后进行重新签订或签订补充协议。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律师意见通知书。要求企业、个人与农场、农业公司联系,重新签署协议。二是对拒不配合的租户,依法进行了起诉。
问题8.承包(租赁)合同基本要素填写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缺失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经营等级、土地用途、身份信息、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等要素问题的合同及与企业签订的22份无租赁期限合同均下发律师意见通知书。要求企业、个人与农场、农业公司联系,完善合同信息,重新签署协议。二是已对农业公司31份合同完善签字、按手印等程序。三是下步严格按照《东西湖区国有农用地租赁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合同。
问题9.租赁面积与实际测量面积不符。柏泉街农业用地租赁户中,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不相符的有81家,存在“签少种多”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81户已全部下发律师意见通知书,复核面积,追缴租金。二是按照区指导价格,重新签订协议。
问题10.土地转租行为随意性大,私自转租土地。柏泉街东湖二大队武汉某农业产品合作社租赁农业用地70.48亩,将其中约37.15亩自行转租给其他人作为小型赛马等休闲场所。
整改情况:已整改,签订解除土地租赁合同书,不再转租。
问题11.执行会议决定不力。2018年11月,柏泉街与武汉某医药有限公司在西湖二大队签订置换土地164.40亩合同,其中超出面积86.65亩的租赁费按每亩500元1年的标准,未执行柏泉街2018年7月街党工委第十一次会议关于“置换面积租赁按原合同执行,超出面积租赁费按1000元/亩/年执行,租赁费递增情况按合同约定执行”决定。
整改情况:已按合同约定,重新进行计价。
问题12.租赁管理不规范。未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整、农工自愿、转租有序、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土地经营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大宗农用地租赁未结合基准地价通过公开竞价等方式确定租赁价格。
整改情况:已参照农业局指导意见,结合街工委会研究的意见,制定了农用地管理办法和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4类主体21个分类价格体系。
问题13.租赁退出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请街道法律顾问进行研判,并对相关公司起诉至法院,收回土地,追缴租金。
问题14.农业用地租赁合同包含建设用地。
整改情况:已与国资局进一步核实含有建设用地租赁土地性质。属于农用地范畴不用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属于建设用地租户,按照土地性质重新评估后,签订租赁协议。
问题15.租金收缴不到位。法律手段催收租金执行难。
整改情况:已下发律师意见通知书,要求接到通知的企业及农户7日内来农场缴费。截至目前,共追缴租金487万。
问题16.农业用地违规建设现象突出,部分租赁企业设施农业项目未备案。
整改情况:对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建设点逐一查明核实具体情况。拟结合图斑整治要求和历史建设原因综合研判,分类整改。
问题17.租金收缴不到位,企业拖欠租金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已成立工作专班,加大追缴力度。二是对不按时间节点缴清租赁费的单位,已下达律师意见通知书追缴租金。 截至目前,已追缴租金487万。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柏泉街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主责意识,严格落实区委巡察整改要求,在强举措、求实效上持续发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韧劲整改到底。
(一)强化思想引领树立农业工作规矩意识
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农用地保护及相关政策法规,深刻领会巡察整改工作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产、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意义。通过定期的思想教育活动,将整改工作重要性根植于每位工作人员心中,牢固树立规矩意识,确保在后续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主动推进各项整改任务。
(二)全力推进未完成及长期整改事项
对于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重新梳理问题清单,深入分析阻碍整改的关键因素,制定针对性更强的解决方案。例如,租金收缴不到位的问题,将加强与欠租业主沟通,共同直面困难,对拒不配合的业主继续采取法律手段,追缴租金并收回土地。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如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针对合同不规范存在的各类问题,制定分阶段目标,完善土地租赁合同名称、坐落、面积、经营等级、土地用途、身份信息、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等要素,对于无租赁期限的合同重新签订,并注明签订期限。
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加大欠缴租金追缴力度,不按时缴纳的,通过诉讼收回土地资源。
(三)举一反三深化整改成果应用
全面梳理此次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从制度层面、管理流程等方面查找漏洞。针对发现的“非农化”“非粮化”及土地撂荒等问题,发现一起处置一起。以整改问题为切入点,对农用地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制定并完善一系列长效管理机制,农办及农业公司建立农用地动态监测制度,每块土地现状及使用情况包保到人,及时掌握农用地使用情况变化,杜绝“非农化”“非粮化”及土地撂荒等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将整改成果应用于日常工作中,定期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推动整个农用地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制度体系
进一步加强制度管理,针对巡察发现反馈的问题,迅速成立柏泉街土地租赁费收缴清理排查工作专班,研究出台《柏泉农场国有农用地租赁管理实施方案》,明确租赁范围、条件、原则、价格等,要求设施农业备案,遵循“一事一议”,报工委集体研究通过后,再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及资建局审核。通过建立长效制度体系将进一步规范农用地管理行为,强化耕地保护,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用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234981;邮政地址:东西湖区柏泉街道西正街19号;邮编:430040。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东西湖区委员会
柏泉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