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9月2日受理武汉鑫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3日。
申 请 人:朱新民
场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街道金银潭大道2轨道号2号线北延线常青城站项目1栋1单元3层3F-14号
经营范围:KTV歌舞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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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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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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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新民 |
男 |
江苏省通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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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负责人 |
朱新民 |
男 |
江苏省通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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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武汉君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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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受 理 人:胡成
联系电话:027-83099181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111号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
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