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单位1名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证不慎遗失,相关信息如下:
李旭平,男,执法监督证证号:J17010816003,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执法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西湖区园林局、东西湖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该同志于2024年机构改革后转隶到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以上编号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它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83373660。利用行政执法监督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