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0-21 09:55 来源:东西湖区生态环境分局   作者:   访问: 【 打印 】 【 下载 】 字号:[ ]

兹有我单位1名执法人员执法证不慎遗失,相关信息如下:

胡正雄,男,执法证号:17010015485,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执法单位: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十大队(东西湖)。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以上编号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27-83215766。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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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10-21 09:55

来源:东西湖区生态环境分局   作者:  

兹有我单位1名执法人员执法证不慎遗失,相关信息如下:

胡正雄,男,执法证号:17010015485,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执法单位: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十大队(东西湖)。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以上编号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27-83215766。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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