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相关科室: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涉企行政处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涉企行政处罚减轻处罚事项清单》《涉企行政处罚从轻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精神,对市财政局制定的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予以认领,并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东西湖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1
市财政局涉企行政处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处罚事项 |
不予处罚条件 |
不予处罚依据 |
备注 |
1 |
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政处罚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初次违法。 2.危害后果轻微:未中标。 3.及时改正,消除影响或者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改正。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
附件2
市财政局涉企行政处罚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处罚事项 |
减轻处罚条件 |
减轻处罚依据 |
备注 |
1 |
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政处罚 |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积极配合,主动整改并按采购文件评审办法规定的递补规则,从合格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3.《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财法〔2013〕1号)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附件3
市财政局涉企行政处罚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处罚事项 |
从轻处罚条件 |
从轻处罚依据 |
备注 |
1 |
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政处罚 |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调查,积极整改,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3.《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财法〔2013〕1号)第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财政违法行为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财政违法行为的;(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财政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