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发展和改革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一、行政检查主体:东西湖区发改局 | |||||
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 |
行政检查依据 |
行政检查 频次上限 |
行政检查标准 |
2025年 专项检 查计划 |
1 |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的行政检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三十八条。 |
根据工作进度,实时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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