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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公示
序 号
公示项目
公示内容
1
行政检查主体
东西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2
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事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3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抽查1次,抽查间隔至少6个月,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的比例不少于20%
4
行政检查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5
专项检查计划
(可另行列表)
根据总队、支队专项检查安排开展检查
6
投诉举报电话
027-83298060
7
投诉举报电子信箱
24852205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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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5-03-14 17:12